焦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焦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焦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一家位于焦作市的政府监督部门 。
【焦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12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 。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地震局的防震减灾相关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市农业局的草原防火、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煤矿抢险救灾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防震抗震指挥部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
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基本介绍中文名:焦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点:焦作市
属性:非盈利
性质: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範性档案和政策,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及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準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市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四)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準入管理职责 。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準入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 。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和省调查处理重大以上事故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範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九)指导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申报、推广和技术示範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协助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等事项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提案、议案、信访、外事和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有关安全培训和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範性档案和政策;负责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的研究;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複议和执法监督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监察员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综合协调科 。承担联繫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通报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章草案和标準;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四)安全监督管理一科 。依法监督检查全市非煤矿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参与调查相关企业的伤亡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监督管理二科 。依法综合监督检查石油、化工、电力、贸易、机械、冶金、建材、有色、地质、轻工、纺织、菸草、医药、盐业、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饮食和文化娱乐聚集场所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参与调查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监督管理三科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依法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批发)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负责相关的生产安全许可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调查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技术装备与行政事项服务科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誌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认证、安全谘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範及有关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和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负责统一受理(办理)送达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审核受理材料,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协调相关科室及部门处理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承办对下列事项的许可审批:1.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审核;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3.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条件审批;4.乙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的核发和审验;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核发的审核 。(八)事故调查处理科 。组织调查处理全市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参与配合重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起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有关规章制度 。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救援能力的审核;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参与协调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人员编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0名(含单列纪检、监察编制各1名) 。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单列纪检组长职数1名,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