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徵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徵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徵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徵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是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发布的一则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国税函〔2003〕439号【发布日期】2003-04-28【生效日期】2003-04-2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档案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徵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画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徵收管理 , 堵塞偷逃税漏洞 ,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税务机关在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时 , 应列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清单》一式两份 , 一份交企业作为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 , 一份交纳税申报受理部门用于进项税额的审核 。二、 税务机关在纳税申报期结束后 , 应当对纳税人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与其申报的销售额进行认真审核 , 凡是申报销售额小于发票存根联合计数的均应补缴相应税款 。三、 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 , 明确责任 , 认真贯彻好本通知的内容 , 切实做好增值税徵收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