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消费品

应税消费品【应税消费品】应税消费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移送、进口时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 。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移送、进口时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 。主要包括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木製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錶、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游艇、小汽车、机车(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成品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已于2014年12月1日停止徵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