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酷刑”都有哪些形式?为何要在其前冠以“满清”二字? 中国古代十大酷刑( 二 )


周代还有宫刑 。所谓宫刑,对男性囚犯而言,就是阉割其生殖器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修建阿房宫、筑骊山陵墓时,征发隐宫刑徒七十多万人服劳役 。这里的隐宫就是指宫刑 。此外,大家都熟悉的《史记》的撰作者司马迁,也因触怒汉武帝,本应处死,为完成《史记》,他屈辱地接受了宫刑 。
古代女子也有宫刑,谓之“幽闭” 。幽闭,从字面上来解释,似是将犯罪的女囚犯关押于幽隐之处,让其禁欲 。但实际上好像没有这么简单轻松 。西汉儒者孔安国解释《尚书·吕刑》记载的“椓(zhuó)”为“椓阴”,孔颖达等认为:“椓阴”就是对女囚实行的宫刑 。椓谓椓破阴,即将女囚阴部捣烂,所以孔颖达等认为:“椓阴苦于去势 。”这一刑罚又称“椓杙” 。明朝人王兆云《碣石剩谈》记载其行刑方式: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废 。其实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用人为暴力方式,造成女囚子宫脱垂 。其严酷,不言而喻 。
墨、劓、剕、宫因以残害罪囚的肉体为行刑方式,故周代起称之“肉刑” 。战国著名军事家孙膑,因为被施行过膑刑,故名 。
活埋是战争时大规模地屠杀敌方俘虏或民众的手段 。战国末,秦、赵大战,秦将白起坑杀四十万已投降的赵军 。
二、秦汉至明清时期的酷刑秦汉至明清时期,历代在大体沿用前世的若干酷刑,如诛灭三族九族、活埋外,还有扬弃和创新 。如漢文帝时,因怜悯缇萦救父自甘卖身为婢,又感到肉刑不人道,被行刑者,即便改过自新,残毁的肢体却不会再生,于是除肉刑,废除了墨、劓、剕刑,保留了宫刑 。
史书记载,汉景帝时,广川王刘去曾生剥活人,具体施行方式不可考 。三国吴后主孙皓则将囚犯的脸皮剥落 。他降晋后,晋朝侍中王济就问孙皓,为什么要剥人脸皮 。孙皓回答说,为人臣者而无礼于君主,应受此刑 。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对官员责治甚严:若官员贪污六十两白银以上,就处死刑,斩首后枭首示众,并且剥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置于官府门口,以为后继者之警戒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朱元璋剥皮揎草的典故 。
明朝第十位皇帝明武宗,即正德皇帝朱厚照(生卒年:1491年10月27日-1521年4月20日;在位年:1505年—1521年)用剥落的人皮制作成马鞍 。他出行的时候,就骑这匹配有人皮鞍的坐骑 。
古代酷刑中,比较人道的刑罚,可能只有鸩毒和缢首 。前者系用入口即死的剧毒药,逼迫罪犯服用 。缢首则有逼罪犯自杀,或令行刑官员士兵绞杀二种形式 。
古代常说的皇帝赐三尺白绫,逼令罪犯自尽,如唐玄宗赐死杨贵妃,嘉庆赐死和珅等,即此 。
这二种刑罚,常用于赐死贵族官僚后妃等,以保全其尸首,让罪犯体面尊严地死去 。
插针是刑讯逼供时使用的一种行刑方式 。顾名思义,就是在指甲和肉之间,插入竹刺或铁(钢)针 。
秦汉以后,最残酷的死刑行刑方式,可能非凌迟莫属 。古籍中亦谓之支解、磔,民间俗称千刀万剐 。其大概出现于五代时期 。辽代时,被正式列入刑法法典 。(参见《辽史·刑法志》)明朝以前,凌迟主要用于处罚犯有十恶不赦罪行的囚犯,如谋反、大逆等 。明清时,子女儿媳打骂父母或公婆、儿杀父、妻杀夫,都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之刑 。明朝被凌迟处死者,有明武宗时专擅朝政的宦官刘瑾,被碎割3357刀;明朝崇祯年间,翰林院庶吉士郑曼,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抗清民族英雄袁崇焕也因崇祯误中反间计,被凌迟处死 。不明真相的北京市民,还争食其肉以泄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