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国土资源局


云霄县国土资源局

文章插图
云霄县国土资源局【云霄县国土资源局】《云霄县国土资源局》主要为县政府部门 , 主要职责是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蹟保护规划 。
基本介绍中文名:云霄县国土资源局
地点:云霄县
主要职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蹟保护规划
性质:县政府部门
下设机构:办公室
主要职责(一)承担规範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 研究拟定有关土地 , 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规範性档案 , 拟定管理 , 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 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具体措施 , 依法监督执行土地 , 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工作的技术标準、规程、规範和办法 。管理乡镇国土资源所的人、财、物、事 。(二)承担最佳化配置全县国土资源的责任 。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 参与报省、市、县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审核 , 编制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 地质勘察、地质灾害防治和地遗蹟保护规划、计画 , 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规划、计画 。(三)承担规範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 , 监管地价 , 规範和监管矿业权市场 , 组织实施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 。负责矿业权转让审核 , 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 规範和监督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 。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 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土地 , 矿产权属纠纷 , 查处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 。(四)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 , 贯彻落实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政策 , 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 组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编制申报、立项、实施 。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地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 , 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五)统一管理全县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 。制定地籍管理办法 , 组织实施土地调查 , 地籍调查 , 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及重大土地专项调查工作 , 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 , 土地定级和登记工作 。(六)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 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準 , 管理和监督城市建设用地供应 , 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 , 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 , 规範土地市场 , 配合财税部门做好土地费税的徵收管理工作 , 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 。(七)指导基準地价和标定地价评测 , 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 主管全县城乡农用地转用和徵收、徵用工作 , 承担上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 , 报批工作 。(八)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蹟 , 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负责地质灾害预测、预报、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蹟、矿业遗蹟等重要保护区 , 组织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 负责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估 , 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 按管理许可权负责採矿权、探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登记工作 , 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定方案 。(十)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 。管理地质资料汇交 , 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 管理地质勘查成果 , 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按规定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 , 採矿权使用费 , 採矿权价款的徵收和使用;管理地质勘查和地灾治理专项资金项目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有关测绘管理办法 , 组织实施全县测绘项目、测绘成果、测绘标誌、测绘任务登记等管理工作 , 组织实施土地所有权 , 土地使用权测绘、土地和矿产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专项测绘等 , 行使法定的测绘行政处罚权 。(十二)依法徵收资源收益 , 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 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 , 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入的分配製度 , 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徵收和管理使用 , 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三)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政策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 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职能(一)组织贯彻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 制定地方性国土资源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技术标準、规程、规範和方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的专项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蹟保护规划 。(三)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 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 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贯彻落实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政策 , 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指导、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 , 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五)统一管理全县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 。制定地籍管理办法 , 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工作 。(六)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 , 规範土地市场;配合财税部门做好土地费税的徵收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 。(七)指导基準地价和标定地价评测 , 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主管全县城乡农用地转用、徵用工作;承担上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蹟 , 依法管理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準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蹟保护区 。(九)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採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採矿权出租的审批登记;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 , 管理地质资料汇交 , 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管理地质勘查成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採矿权使用费、採矿权价款的徵收和使用;管理地质勘查专项资金项目 。(十)安排并监督检查土地开发整理、地质勘查专项资金以及财政拨给的其他资金 。(十一)履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 。(十二)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宣传、科技工作和开展合作交流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执法监察股三土地规划利用股四耕地保护农地转征股五地籍测绘管理股 六地质矿产管理股七财务股八人事股九审核审批股人员编制情况1、机关行政编制12名 。 , 局长1名 , 副局长3名 ,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 实有行政编制人数10名 , 机关工勤人员1名 , 配局长1名 , 副局长2名 , 缺编1名 , 纪检组长1名 , 副主任科员1名 。2、事业单位编制122名 , 实有人数101名 。其中:事业全拔编制82名 , 实有人数77名;自收自支编制40名 , 实有人数24名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林长镇(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国土资源局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 。高清忠(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分管土地规划与利用、国土资源利用与价格管理、土地交易管理、土地收购储备、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信息技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党建、人秘、计生、财务 , 人事、工会、精神文明、行风评议、效能建设、绩效考评等工作 。陈江霖(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耕地保护、农用地转征、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土地开发整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周镇传(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综治与平安建设、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国土资源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两违”整治 , 政协人大提案建议办理等工作 。吴丽真(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林文革(党组成员、副局长 , 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分管地籍测绘、行政审核审批、不动产登记管理、精準扶贫挂鈎村等工作 。林镇荣(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 副科级):分管土地、房屋、林权、海域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争议调处、不动产权籍管理、不动产行政複议、行政应诉、信访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