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论( 三 )


伦:同类,同辈 。
曷(hé):通“何” 。
法术之学:指善用权谋治国的法家学术 。
隐:隐藏的内心世界 。
委曲变化:曲意顺从而改变初衷 。委曲,同“委屈”,曲意求全 。
世好:世人所好 。
白话译文苏轼认为李斯用荀子的学说扰乱天下,这是不对的 。秦朝使天下动乱的法度,无须等待李斯制定,李斯也不曾用他的学说为秦国办事 。当秦国中叶,秦孝公即位,得到商鞅而任用他 。商鞅教秦孝公焚烧《诗经》、《尚书》等典籍,明确国家的法令,设立藏奸不告之罪和连坐之罪,并且禁止游说谋官的人 。凭藉着秦国地形的便利,採用他的治国方法,使秦国富强了几代,兼併诸侯国,一直到秦始皇 。秦始皇的时候,全用商鞅的现成法令罢了 。虽然李斯加以助长,说它便宜有利,越发造成了秦朝的暴乱,但即使李斯不说它便宜,秦始皇本来也会自己採用而不厌弃的 。为什幺呢?秦喜欢刻薄寡恩,因而偏于严峻的法治已经很久了,后代的君主习惯这种法治并认为很好 。李斯窥探、迎合秦始皇和秦二世的心,觉得不这样不足以投合残暴放纵的君主而扩大自己获得的恩宠 。因此他完全捨弃了自己老师荀子的学说,而实施了商鞅的学说;扫除夏、商、周三代先王的仁政,而一切採取自恣意妄为来实施统治,焚烧《诗经》、《尚书》,严惩犯禁的儒生,毁灭三代的成法而崇尚督察责罚,李斯并不是推行他的学说,只是趋附时事罢了 。假若他遇到的不是秦始皇和秦二世,李斯的做法将不会从法治出来,但他不是要实行仁政,是用来趋附时事罢了 。君子做官,进取时不隐瞒自己的才能;小人做官,且不说他的学识是不对的,就算有学识十分得当,但他们看见自己的国君行事违背常理,不合道义,他们会在自己的家中痛心疾首,却在朝堂之上夸耀、迎合君王以追求声誉,明知君主不合道义而依然勉励君主去做,认为天下人将原谅他们对国君这样是无可奈何的,而不会怪罪自己;明知国家将要灭亡却还这样做,认为自己或许可以免于惩罚 。况且小人虽然明知天下将会发生变乱,但最终不因此改变眼前的富贵,而出于富贵的考虑,招致天下的混乱,固然可以终身安享富贵欢乐,而将祸患留给后人,自己却安闲得像没有製造祸患的人一般 。唉!秦朝还没有灭亡,李斯就先遭受腰斩之刑,灭绝三族 。上天惩罚恶人,也有一定的时候并且是很灵验的啊!《易经》上说:“即使眼睛不好,但是终究能看见;即是腿脚不便,但终究能走路 。踩到老虎尾巴上,老虎就会咬人,有灾难 。”那些能看见且能走路的人是幸运的,但是不得善终,那就是报应了 。况且人做善事从别人那里学来的,没听说过做坏事也一定要从别人那里学来的 。荀子称颂先王时极力讚扬儒学治世的功效,虽然其中有得有失,但大体上还是找到了治世的关键 。而苏轼认为李斯为害天下而把罪过推到荀子身上,不是差得太远了吗?实行自己的学说而为害秦国的是商鞅;捨弃自己的学说而为害秦国的是李斯 。商鞅禁止游说求官,而李斯则劝阻秦王驱逐客卿,他们开始的时候採用的是不同的治国方略,然而最终李斯的做法与商鞅相同,难道是他们原有的志向吗?在宋代,王安石用平生所学,立下熙宁新法,后来章惇、曾布、张商英、蔡京这些人,何曾学过王安石的学说呢?因而认为王安石的新政加速了宋朝的灭亡,这和李斯的事情很类似 。世人议论法家学说足以使国家灭亡,确实如此啊!我认为做臣子的善于探察国君的心思,一味採取委屈顺从变化的手段来求得世俗喜好的人,这些人的为人尤其可怕啊!尤其可怕啊!创作背景此文具体创作时间不详 。苏轼在《荀卿论》中借李斯学说和荀卿学说中某种关联以攻击王安石的变法主张的,而且,将李斯的主张完全等同于荀卿的学说,最后将秦朝覆亡的原因归咎于荀卿,这显得比较偏颇 。作者不赞同这种看法,便创作此文翻这一历史的旧案 。同时,从文中斥责李斯“小人之仕”的“趋时”行径来看,作者乃有感而发,以针砭官场时政 。作品鉴赏文学赏析文章落笔,先明确提出自己的论点,先破后立:“苏子瞻谓李斯以荀卿之学乱天下,是不然 。秦之乱天下之法,无待于李斯,斯亦未尝以其学事秦 。”观点既明,下文便充分展开议论,回顾和考辩亲自商鞅变法以来逐步走向富强的过程,指出从秦孝公至秦始皇,伴随着秦国的强大,秦的统治都是建立在严刑峻法的基础上,而商鞅在秦中叶即已教孝公焚毁《诗》、《书》 。“始皇之时,一用商鞅成法而已 。”李斯沿袭并推进了这沖治国方略,促成了秦的覆亡,但即使他不支持,秦始皇也同样会“为之而不厌” 。这是因为“秦之甘于刻薄而便于严法久矣”,后世已“习以为善” 。李斯的责任与过错不在于行荀卿之学,恰恰相反,他为“中侈君而张吾之宠”,迎合帝王的贪婪和残暴以求自身的富贵,“是以尽舍其师荀卿之学,而为商鞅之学”,继续推行了一系列严厉的政治措施,促成了秦的覆亡 。作者由此得出结论:“斯非行其学也,趋时而已 。”这一看法,入情入理,为中心论点的确立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事实依据 。文章第二部分便承势而下,进而剖析“趋时”者的心态及对国家安危的巨大危害 。作者指出,仕宦有君子之仕和小人之仕 。小人所学理论不正确无疑会危及国家社稷 。但即使“学识甚当”,却不能坚持正义,明知君王所好为非,反而去支持和怂恿他 。自己则存有侥倖心理,以为天下人会认为自己是无可奈何的 。甚至明知会倾覆社稷,却冀望自己可以免于灾难 。“虽明知世之将乱,而终不以易目前之富贵;而以富贵之谋,贻天下之乱 。”然而这不过是一种幻梦,祸天下者必祸己,甚而及于后人,秦未亡而李斯则先被五刑而夷三族就是明证 。面对这种无情的历史事实,作者不由慨叹:“其天之诛恶人,亦有时而信也邪!《易》曰:‘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沘人凶 。’其能视且履者幸也,而卒于凶者,盖其自取耶!”将对《周易》的徵引插入议论得意处,用以佐证观点,品评得失,使文章既富情韵,论述也特别精警 。至此,问题的癥结已是非常明确了 。因为苏轼之论既然是为荀卿而发,又含有借古讽今,影射王安石变法之意,所有,为了使文章说理更为严密,作者进而拓开一层,对李斯与荀卿的关係及荀卿学说的得失作出评价,指出“人有为善而受教于人者”,而“未闻为恶而必多受教于人者也”,荀卿之学虽间有得失,大体上说却“得治世之要”,苏轼以此归咎于荀卿,“不亦远乎?”文章顺势再折转一笔,强调李斯是舍其学而害秦,回应前文,以加深读者印象 。然后荡开一笔,强调李斯是舍其学而害秦说及王安石变法及后来推行新法者和王安石学说的关係,指出这和李斯与商鞅学说的关係很类似 。最后归结到“趋时”上,以无限感慨的笔调写道:“夫世言法术之学足亡人国,固也 。吾谓人臣善探其君之隐,一以委曲变化从世好者,其为人尤可畏哉!尤可畏哉!”全文虽然明显地借鉴了《史记·李斯列传》的一些观点,但立论新颖,逐层深入,说理透彻,既言之有物,又言之有序 。从内涵方面看,此文融论史、论政与论时为一体,文简意赅、气势雄厚而议论警策 。论史则指出秦政“刻薄”、“严法”的形成不在李斯,而在商鞅辅佐孝公之时,所以李斯乱政,也不在于採用“荀学”,而是“逆探始皇、二世之心”,“以中侈君而张吾之宠”,深刻地揭露了李斯“趋时”而“邀宠”的小人嘴脸 。其论政则强调兴亡,在为官者之正直,在吏治之清廉,所以“君子之仕也,进不隐贤”,而小人之仕则“以富贵之谋,贻天下之乱”,尖锐地鞭挞了阿附邀宠的政坛风气 。其论时则以历史经验为借鉴,如秦代李斯“趋时”,宋代“熙宁新法”等教训,归结于“法术之学,足亡人国”,而其中最危险的时事,还是“人臣善探其君之隐,一以委曲变化从世好者”,作者以复叠“尤可畏哉”收篇,语凝重而意沉痛 。名家点评清·王先谦《续古文辞类纂》:熟于擒纵离合,神似大苏,惜抱文章之最有气势者 。作者简介姚鼐(1731年—1815年),字姬传,室名惜抱轩,人称惜抱先生,桐城人,桐城派“三祖”之一 。少慕乡贤方苞,受学于伯父姚范及同乡刘大櫆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进士 。三十八年(1773年)任四库全书馆纂修官 。翌年秋乞病告归 。后掌教扬州梅花、安庆敬敷、歙县紫阳、南京钟山等书院,凡四十年 。嘉庆二十年(1815年)卒 。其文简淡深古、神峻高远,尤近欧阳修、曾巩;其诗精深博大、格高意丰 。着有《惜抱轩全集》 。《清史稿》卷四八五、《清史列传》卷七二有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