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论( 二 )


未尝:未曾 。
中叶:泛指中期 。
孝公:秦孝公,战国时秦国君,在位时任用商鞅进行变法,使秦国逐渐强大 。
商鞅:战国政治家,姓公孙,名鞅,卫国人,亦称卫鞅 。后因战功封商(今陕西省商县东南),号商君,因称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实行商鞅变法 。
燔(fán)《诗》、《书》:烧掉《诗经》、《尚书》等书籍,以统一思想 。燔,焚,烧 。商鞅“燔《诗》、《书》而明法令”的主张见于《韩非子·和氏》所引 。
告坐之过:藏奸不告之罪及连坐之罪 。《史记·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 。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
游宦之民:他国来游以求仕进者 。
因:凭藉,依靠 。
迄:至,到 。
一 :一概 。
成法:已成之法 。
使:即使 。
固:本来,原来 。
习以为善:习以为常,不知其弊 。
逆探:猜度试探 。逆,猜测 。
二世:秦二世,名胡亥 。
是:这样,指行商鞅成法 。
中(zhòng):投合 。
侈(chǐ)君:残暴放纵的君主 。
张吾之宠:张大国君对他的宠爱 。张,扩大 。
是以:因此 。
三代:夏、商、周三个朝代 。
禁学士:指秦始皇坑儒生犯禁者 。
尚督责:李斯上书二世说:“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 。群臣百姓救过不给,若此则帝道备 。”二世于是“行督责益严”,见《史记·李斯列传》 。督,督察,检查 。责,责之以法 。
趋时:归附时势所需、时尚所好 。
设:假设,假如 。
非为仁也:不是为了要行仁政 。
悖谬(bèi miù):言行荒谬,不合事理 。
疾首嚬蹙(pín cù):形容、厌恶、痛恨的样子 。疾首,头痛 。嚬蹙,皱眉蹙顿 。嚬,同“颦” 。
矜(jīn)夸导誉:夸耀谄谀 。矜夸,夸耀自己的长处 。
容:容或,或许 。
贻:遗留,留下 。
宴然:安闲的样子 。
无与者:指不受祸害之累 。无与,未遭到祸害 。
斯:李斯 。
被:受 。
五刑:本义指墨、劓、刖、宫、杀五种刑罚,这里指李斯受腰斩之刑 。
夷:诛灭 。
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
时而信:到一定时候必然应验 。
眇(miǎo)能视,跛(bǒ)能履;履虎尾,咥(dié)人凶:语见《易经·履》 。指小人虽能窃局高位,作威作福,但最终会得到凶报 。眇,瞎一眼 。咥,咬 。
卒:最终 。
颂言:称颂的言语 。
儒效:儒家治世的功效 。《荀子》一书中有《儒效篇》 。
谏逐客:秦始皇曾发布逐客令,驱逐异国来秦任事者,李斯写了着名的《谏逐客书》,指出不能“逐客以资敌国”,秦始皇听取了他的意见,取消了逐客令 。
不同术:商鞅的禁游宦与李斯的谏逐客,在政策上是相反的,那是因为李斯开始时实行的还是荀卿之学,与商鞅不同 。术,方法 。
卒出于同:最后与商鞅之学一致起来了 。
王介甫:即王安石 。
熙宁新法:熙宁年间实行的王安石新法 。熙宁,宋神宗年号 。
章惇(dūn):字子厚,曾为王安石所用,宋哲宗时任为尚书左僕射,再次推行新法 。
曾布:曾参与制定新法,章惇当权时,他任同知枢密院事,又攻击章惇,主张调和新旧两派的矛盾 。
张商英:字天觉,受章惇荐,任监察御史,对司马光等废新法不遗余力地进行攻击 。
蔡京:字元长,司马光恢复旧法,他任开封知府按期完成,受到讚扬 。章惇执政后,他又助其推行新法 。崇宁元年(1086年)任右僕射,后又任太师,以推行新法为名,加重剥削,排除异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