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管理监督职能【税务管理监督职能】税务管理的监督职能是我国税务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 。具体体现为税务机关对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监督 。税务机关对内部的监督 , 是指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及税务机关对税务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 , 以促进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 以法办事 , 依率计征 , 不断提高税务管理水平和效率 。
税务机关对外部的监督是指在组织收入的过程中 , 通过日常税收徵收工作 , 如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辅导、税款徵收、纳税检查、促产增收等管理活动介入到企业的生产、销售、财务、成本核算、利润计算和留利分配使用等各个环节 , 为税务决策提供资料 , 了解企业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违反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 并採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制止与纠正 , 促使企业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 改善经营管理 , 加强经济核算 , 提高经济效益 。同时还包括税务部门的计、会、统核算所反映的情况 , 随时掌握各种确切的经济信息和经济发展的动态 , 为税务决策提供资料 。
- 1998修订 广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
- 汝城县公路管理局
- 第2版 精编管理信息系统
- 监督激励
- 修正 河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 济南市户外广告设定、张贴管理暂行办法
- 能源计量管理系统
- 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新旧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