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 三 )


专利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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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调处流程图(二)侵权行为的行政制裁 。专利法对侵权行为中的假冒他人专利、泄露国家机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规定了行政责任 。另外,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八条和五十九条还对侵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行政责任 。(三)侵权行为的刑事制裁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主要给予民事制裁?但有时也需要刑事制裁 。专利法第五十八条中明确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利侵权诉讼(一)不侵权抗辩,企业要依据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内容确定专利权的保护範围并且要查明涉嫌侵权客体的相应技术特徵,以此要判断自己製造、销售的产品或使用的方法是否侵犯涉案专利权 。(二)公知技术抗辩或“无效请求”抗辩,如果判断觉得是侵权行为成立了,则需要进一步判断自身使用的技术是否属于专利申请日前的自有公知技术 。在答辩期内和举证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複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三)先用权抗辩,如果企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进行了实质性的专项投资并且完成了必要的技术準备,则可以在原有範围内继续实施 。(四)重複授权抗辩,如果专利权人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了实用新型又申请了发明,要注意是否属于重複授权,如果是处于这种违法状态的专利是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总结总之,专利侵权行为是严重的侵犯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广大民众的专利保护意识淡薄,专利管理机关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和调查取证手段方面也显得较为薄弱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曾在报告中明确指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法加强专利的行政保护,充分发挥专利行政执法简便、快捷、效率高的优势” 。我们有理由相信,专利法的第三次修订,通过不断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将使我国的智慧财产权法律体系将进一步完善,专利侵权行为必将得到有效的遏制,我国的专利制度将会在更加健康的轨道上前行 。(徐 芳 汪卫锋)案例分析案例1.广东兴发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兴发铝型材厂有限公司因与义乌市富亿建材有限公司、广东凤铝铝业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诉称:被告富亿公司大量销售仿冒本公司专利的产品,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这些产品都系凤铝公司製造,二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凤铝公司辩称:1、原告的专利应属无效专利;2、我公司生产的铝型材产品与原告的专利产品有明显不同,不构成专利侵权 。富亿公司未提交答辩状 。经审理,法院认为:1、原告的通过受让所得的专利为有效专利;2、凤铝公司生产的型材与专利产品系同一类产品,在作为型材类产品的视觉要部的横截面上,两者除存在两处细微差异外,基本相同 。这种差别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不易区分开来 。因此,凤铝公司製造、富亿公司销售上述型材,均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 。3、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富亿公司存在明知侵权产品而予销售的事实,且依据公证书可以认定富亿公司销售的侵权产品系凤铝公司生产,富亿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判决如下:凤铝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製造侵权产品的模具;富亿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型材;凤铝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8万元 。一审后,凤铝公司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案例2苏州罗普斯金铝业有限公司因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一系列外观设计专利所作出的行政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华联公司等单位和个人,于2002年向专利複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认为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之规定 。专利複审委员会经过审查,依据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认定的事实,认为一个产品在一段时间内只能有一个型号,罗普斯金公司在申请日之前销售过该型号的产品,认为该系列专利产品在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销售,于2003年作出无效决定,宣告该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 。罗普斯金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一中院维持了专利複审委员会的决定 。二审审理中,罗普斯金公司与专利複审委员会及华联公司之间争议的焦点在于专利申请日前公开销售的是否一定就是专利产品,即该型号对应的产品形状是否可以唯一地确定为本案争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形状 。专利複审委员会和一审法院均将本案与其他11起案件进行了合併审理,专利複审委员会在审理中还根据依职权调查原则,採信了华联公司于口审后提交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对于满园经营部业主、骆宗涛提交的有利于罗普斯金公司的证据则一律不予採信 。本案的关键在于对满园经营部业主、骆宗涛提交的有利于罗普斯金公司的证据应否予以採纳?专利複审委员会认定该证据是散图且未标注日期,不予採信;一审法院对上述证据进行了审理,但未予採信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在专利複审委员会的无效审查程式之后的行政诉讼程式中,无效请求人提出的新证据,原则上不应接受并认定,无效请求人可以依据新证据重新向专利複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但是专利权被宣告或判定无效后,专利权人在后续程式中提出的并有可能导致案件改判的新证据,应予接受并认定,此时应撤消专利複审委员会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审查 。一审法院对上述证据不予採信,不仅违反了《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而且会严重损害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对罗普斯金公司显失公平 。二审法院在对该证据的来源、提交的方式、出现的时间,与其它证据的关係,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係,本行业的常识惯例,罗普斯金公司以往申请专利的经历和经验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审查,确认该证据客观真实、合法有效,应予採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