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产业理论【幼稚产业理论】幼稚产业理论,又称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是与贸易保护主义有关的一项经济学原理 。
基本介绍中文名:幼稚产业理论
别名: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性质:经济学原理
相关主义:贸易保护主义
核心观点与发展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一国处于发展初期的产业,往往不具备国外其他发展较早的公司所具备的那种规模经济,因此需要对其予以保护,直至这些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的产业获得类似的规模经济能力 。该理论由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英语:Alexander Hamilton)于1790年在他的《製造业报告》(英语:Report on Manufactures)中首先明确提出,丹尼尔·雷蒙德(英语:Daniel Raymond)对其进行了系统发展,弗里德里希·李斯特(英语:Friedrich List)于19世纪20年代寓居美国期间接触到这一思想,后来在他1841年的着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英语:The National System of Political Economy)中整理和完善了该理论 。许多国家都曾依靠关税壁垒成功实现了本国的工业化,例如,自1816直至1945年,美国的关税都是世界最高的 。张夏淮(英语:Ha-Joon Chang)则指出,“几乎当今所有的富裕国家,都曾利用关税保护主义和贸易补贴,以发展它们本国的工业 。”评价儘管如此,幼稚产业保护主义作为一项政策建议也不无争议,和其他与贸易保护主义有关的经济学原理一样,它也常常被利益寻租者所滥用 。此外,即使对幼稚产业的保护出发点并不坏,一国政府也很难判别究竟哪些产业应当受到此种保护;并且相较于国外的同类竞争者,这些“幼稚”产业可能永远也“长不大” 。举例而言,20世纪80年代,巴西採取了一项严格控制进口外国生产的计算机的措施,以扶持其国内的尚处于“幼稚”期的计算机製造业 。结果,巴西的计算机製造业一直都没有“成熟”起来,其与世界其他地区的技术鸿沟反而拉大了,而这个被保护的製造业,仅仅只从外国学到了低端的计算机製造技术,再将这些低端的计算机高价卖出而已 。此外,实施进口壁垒的国家往往也会面临其他国家反施给它的出口壁垒,从而对该国政府意图保护的“幼稚”产业造成潜在的损害 。埃内斯托·塞利略(英语:Ernesto Zedillo)在他致予联合国秘书长的《2000年报告》(英语:2000 report)中,曾建议“将那些处于工业化早期的国家针对其特定产业所採取的的有限的、时效的保护合法化”,并且称“儘管旧有的、旨在扶持进口替代产业的保护模式过于笼统,也确有一些误导性,但因而就走向另一个极端、否定开发中国家积极扶持其国内某一工业部门发展的机会,那也是过犹不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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