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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妖【服妖】服饰怪异 。古人以为奇装异服会预示天下之变,故称 。《尚书大传》卷二:“貌之不恭,是为不肃,厥咎狂,厥罚常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 。“
基本介绍中文名:服妖
出处:《汉书·五行志中之上》
意义:服饰怪异
用法:会预示天下之变
词语释义《汉书·五行志中之上》:“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骑奇怪之服,故有服妖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二:“ 靖康 初,京师织帛及妇人首饰衣服,皆备四时 。如节物则春旛、灯毬、竞渡、艾虎、云月之类,花则桃、杏、荷花、菊花、梅花皆并为一景,谓之一年景 。而 靖康 纪元果止一年,盖服妖也 。”《清史稿·灾异志三》:“ 道光 十七年,崇阳 乡民好服尖头帽鞋,站步不稳,识者谓之服妖 。”词语相关宋朝文人展开汉服胡服之辩 “服妖”和天人感应说 刘复生“服妖”之说,由来已久 。《尚书大传·洪範五行传》说:“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恆雨,厥极恶 。时则有服妖 。……”《汉书·五行志》中之上谓:“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 。”亦即所谓奇装异服了 。虽然此言谬甚,但却有点“歪理正中”,在当社会处于急剧变化之中,“服妖”成为这种变化的一个表象 。唐宋之际中国社会正处于急剧变化之中 。这个变化有两个显着特点,一是均田制及租庸调製的崩溃,私人土地占有制普遍流行及两税法的实施,生产者对国家或具有身分性的豪强地主的依附关係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放,也就是说,严格的等级“身份”已经有了鬆动 。二是宋代民族政权林立,北方先后有辽、夏、金,西南有大理等,南方还有大量的散居民族 。各民族人民或政权间日益频繁的交往,包括和平的和非和平的,都使得宋代各民族的交融不断加深 。在此两大背境中,人们的衣饰也随之而“变古”,自然难逃“服妖”之责 。沈括说,“近年所服角冠,两翼抱面,下垂及肩”,故又叫垂肩冠,议者指为“服妖” 。真宗时,“粉饰太平,服用浸侈,不惟士大夫家崇尚不已,市井闾里以华靡相胜” 。皇亲与内臣所衣紫,进而色深成黝色 。士庶浸相效仿,言者以为“奇邪”之服,然屡禁不上 。“(衣饰等)由贵近之家,仿效宫禁,以致流传民间 。鬻簪珥者,必言内样 。”说明宫中、朝中装束往往对社会的服饰风尚起着重大影响,是流行服饰的一个源起点 。“逾制”则称为异服或“服妖”,这便是常人所道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 。两宋之际,金人大规模南下,世风突变,宋朝廷惶惶不可终日,此时“服妖”之说尤盛 。南宋后期世事多变,“奇装异服”也十分流行 。岳珂《桯史》卷五“宣和服妖”条说:京城中“妇人便服不施衿纽,束身短制,谓之不制衿 。始自宫掖,未几而通国皆服之”,被指为“服妖” 。陆游记,“靖康初,京师织帛及妇人首饰衣服,皆备四时 。如节物则春幡球、竞渡、艾虎、云月之类,花则桃杏荷花菊花梅花,皆并为一景,谓之一年景 。而靖康纪元,果止一年 。盖服妖也 。” 。又说:“宣和末,妇人鞋底尖以二色合成,名错到底 。竹骨扇以木为柄,旧矣 。忽变为短柄,止插至扇半,名不彻头,皆服妖也 。”时人以之为“五行”示警,倒应验了大变动时代中的“风俗狂慢” 。如《宋史》卷六五《五行志三》载:“绍兴二十一年(公元1151年),行都豪贵竞为小青盖,饰赤油火珠于盖之顶,出都门外,传呼于道 。珠者,乘舆服御饰升龙用焉,臣庶以加于小盖,近服妖,亦僭咎也 。二十三年,士庶家竞以胎鹿皮製妇人冠,山民采捕胎鹿无需遗 。时去宣和未远,妇人服饰犹集翠羽为之,近服妖也 。……绍熙元年(公元1190年),里巷妇女以琉璃为首饰 。《唐志》琉璃钗钏有流离之兆,亦服妖也,后连年有流徙之厄 。理宗朝,宫妃系前后掩裙而长窣地,名‘赶上裙’;梳高髻于顶曰‘不走落’;束足纤直名‘快上马’ 。……鹹淳五年(公元1269年),都人以碾玉为首饰 。有诗云:‘京师禁珠翠,天下尽琉璃 。’”“服妖”说本是汉儒据“五行”说和天人感应说而演生出来的,以此亦知“五行”学说在宋代仍然保持有相当的影响 。南宋淳祐庚戌(公元1250年),史绳祖撰文说:与三代相较,衣裳冠履“乖甚”,古代有冠而无巾,“近代反以巾为礼而戴冠不巾者为非礼”;朝服幞头,“乃后魏狄制、后唐施长脚以别伶优之贱,至今士夫安之”;古有舄、有履、有屐而无靴,武灵王之后用靴 。北宋末尝变靴为履,高宗时又变履为靴;后魏胡服便于鞍马,遂施裙于衣,为横幅而缀于下,谓之襕,成为“今之公裳”;庆元间“四凶”劾朱熹,“以深衣冠履而为怪服、妖服” 。凡此诸条,史氏以为皆“变古”之制 。此言大体道出了宋代服饰上的两个变化,即:一是等级严格的古代服制已不再被恪守;二是宋代服饰深受少数民族的影响 。宋时于较新奇的冠帽、衣裳以至鞋履,不时有“服妖”的指责,正好说明宋代的服饰正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徵 。战国赵武灵王“胡服骑射”肇启了华夏民族服饰的改变之风,但习俗的改变却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 。沈括所提到的北齐(公元550-577年)短命王朝处于中国民族大融合的南北朝时代末期,中原固有的衣冠服饰不断受到北方民族的冲击,以至“变节易度”成为常有的事 。延至宋代,关于“胡服”与汉服之议仍十分激烈 。从上可知,“复古”和“变古”之间,往往是交相争替的 。不能说所有的“复古”都应该否定,所有的“变古”都值得肯定 。强化“服制”和“逾制”之间,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各有各的招法 。古代也不乏明识之士看到固守前代“服制”是行不通的 。元祐二年文彦博等要求“改易衣服制度”时,右谏议大夫梁焘就指出:“古议虽颇有可行之文,然在于人情,实为未便” 。文彦博还说,重建上下有分的“制度”的目的,是要使“风俗淳俭,太平立致” 。所谓“淳俭”之风,在这里不过是古代专制社会中等级制度的代名词 。而人类社会总是在不断前进的,其要“复古”,岂可得乎?!对专制禁令的突破正是社会走向成熟的表现 。----------------------------------------------------------------------------------------------------------------------------------明清两代“服妖”多在中国历史上,伴随每一个王朝的建立,都会有一套固定的程式化的服饰制度 。香港文汇报今日刊文称,这种制度不但为礼教所维护,而且植根于人们的内心深处,不敢轻易逾越 。然而随着社会风尚的变化,尤其是当一个王朝的控制力日渐减弱的时候,人们对服饰求新求异就会成为一种必然,从而引起正统人士的不满,谓之“服妖”,甚至以为是亡国之兆 。明清两代就是显例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推翻蒙元旧制是其要务,其中就包含了衣冠制度 。洪武初,朱元璋主要从面料、样式、尺寸、颜色四个方面,确立了明代服饰制度 。这套服饰制度的中心内容是贵贱有别,服饰有等,不同阶级不同等次的人,都只能享用本等级的服饰,不能混同,更不能僭越 。如明法典规定,只有王公贵族、官员,才能使用锦绣、绫史等服饰面料,庶民则只能用绸、素纱,至于商人,因为位居四民之末,是朱元璋要大力抑制的对象,更是连绸、纱都不準使用,只能用绢和布了 。服饰等级制度可不是说说好玩的 。整个洪武年间,朱元璋屡次申述服饰禁例,一旦有人违犯,就会受到严厉制裁 。当时有百姓不许穿靴的禁令,有三十八位南京市民就因为违反了这条禁令都被充军了 。这样严格的服饰等级制度,契合朱元璋的小农经济观念,也部分寄託着“崇俭去奢”、端正风俗的理想 。但服饰的单调呆板,毕竟遮蔽了服饰原本具有的审美功能,尤其是社会总在不断发展,人们在穿着打扮上的个性化、美学化追求很难被一纸禁令所吓倒 。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发展很快,城市更加繁荣,王阳明的心学等所谓“异端邪说”也渐入人心,这些都为人们的物质生活改善,特别是在服饰上冲破传统等级锁链打下了基础 。一时间,在江南的一些城市里,各种服饰争奇斗豔,而发展到极端,就是“服妖”的出现 。曾有一位闲居的官员进了一趟城,发现满街的生员秀才其装束全是红丝束髮,嘴唇涂着红色的脂膏,脸上抹着白粉,还点缀着胭脂,身穿红紫颜色的衣服,外披内衣,一身盛妆,宛如丽人,这位满脑子正统思想的官员不禁感慨万千,改宋诗一首曰:“昨日到城郭,归来泪满襟 。遍身女衣者,儘是读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