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节都督沿革持节都督,官名 。三国魏黄初三年(222)始置于地方州郡,代皇帝统领诸州军事,兼任地方行政长官 。秩四品 。开府置掾属,有长史、司马、主簿、从事中郎、记室督、祭酒、舍人等 。晋沿置,秩二品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为持节都督者,增参军六人,余僚属如常 。又有使持节、持节、假节之别 。都督职权以使持节最大,得杀二千石以下官员;持节次之,得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 。记载《晋书·职官志》: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为持节都督,增参军为6人,长史、司马、从事中郎、主簿、记事督、祭酒、掾属、舍人如常加兵公制 。” “四征、镇、安、平加大将军不开府、持节都督者,品秩第二,置参佐吏卒,幕府兵骑如常都督制,唯朝会禄赐从二品将军之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