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刑


杂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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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刑【杂刑】古代的各种酷刑名目实在太多了,本文章以上各节所叙述的只是一些主要的,还有许多种残忍的刑罚难以包括在内 。这里再将古籍中常见的一些酷刑列举若干种,略加介绍,它们都是历代法律条文之外的刑罚,难以归类,不妨就统称之为杂刑 。
基本介绍中文名:杂刑
外文名:Complex sentence
类型:刑罚
特点:多样性,残酷性

火焚早在周代就有焚刑,就是把人活活用火烧死 。《周礼·秋官·掌戮》记载,凡是杀害亲生父母者,皆要受焚刑处死 。《易经》中有“焚如死如弃如”的话,所以后世又称焚刑为焚如 。春秋时,对于那些犯上作乱的人,常用焚刑 。公元前520年,周景王死,子朝作乱,子朝党羽鄩肸伐皇(皇是地各,在今河南巩县西),兵败被擒,后被焚于王城之市 。秦以后,史籍中不难看到以火焚人的事例 。楚汉战争中,项羽把刘邦围困于彭城,纪信化装成刘邦出东门,声言投降项羽,刘邦悄悄从西门逃走 。项羽发觉受骗,勃然大怒,就烧杀纪信 。西汉末年王莽执政时,派王昭君哥哥的儿子王歙、王讽出使匈奴,祝贺新单于即位,献上贵重的礼品,请求回叛逃到匈奴去的陈良等人 。单于準许,把陈良等四十人交还汉朝,王莽命令用焚如之刑把陈良等人烧死 。三国时,仍沿用前代的焚刑 。吴国的吕壹因犯罪被有司究治,有人奏报说应该用焚刑将他处死 。孙权犹豫未决,就问阚泽,阚泽说:“如今是盛明之世,不应当再用这种酷刑 。”孙权採纳了阚泽的意见 。但是孙权以后,焚刑仍未断绝 。特别骇人听闻的是,有些兇残之徒把活人头朝下脚朝上倒挂起来,在他身上绑了许多蘸了油的麻布,从脚上点着,让火慢慢地往下烧,直到把人烧死 。这种刑罚俗称“点天灯” 。在清朝灭亡之后,有些边远地区宗族之间发生械斗时,也有抓住仇人“点天灯”的现象 。凿颠《汉书·刑法志》记载,战国时,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增设各种肉刑,其中死刑的名目有凿颠 。颠是人的头顶,凿是用铁器打孔,像木匠用凿掏隼眼似的 。试想,用铁器凿人的头顶,只消一下,就可以结束人的性命 。商鞅滥用酷刑,最后落得个车裂而死的下场,但他发明的各种酷刑却流传到后世 。十六国时期,前秦苻生对部下极其兇残,左光禄大夫张平勤谏,苻生大怒,认为张平妖言惑众,就“凿其顶而杀之” 。这凿顶即是凿颠 。后世民间的私刑也有类似凿颠的做法 。元朝时,武平县(今内蒙古宁城一带)有个叫刘义的百姓到官府控告嫂嫂勾结姦夫害死了他的哥哥刘成,县令丁钦审理这个案子,亲自查验刘成的尸体,没有发现半点伤痕,不能结案,他的心中非常忧闷 。妻子韩氏问他遇到什幺难处了,丁钦就把案情告诉了她 。韩氏说:“死者的头顶上可能钉有一颗铁钉,钉盖被涂饰,看不出痕迹 。”丁钦按照妻子的提示重新验尸,果然如此 。就立即结了案,把卷宗呈报上司 。当时姚忠肃任辽东按察史,亲自召见丁钦询问破案经过,丁钦如实讲了,并且高兴地夸耀妻子的聪明 。姚忠肃沉思片刻,问:“你的妻子和你结婚时是处女吗?”丁钦回答说:“他是前夫死后改嫁给我的 。”姚忠肃立即命令将韩氏的前夫掘墓开棺验尸,发现他的颅骨上也有一颗铁钉 。于是将韩氏逮捕审问,韩氏招认了钉杀前夫的罪行 。丁钦又惊又怕,不久就死了 。此时在当地传开,人们都说姚忠肃是包公转世 。元代无名氏杂剧《包待制勘双钉》就是根据这个故事编写的,清代唐英又据此改编为传奇《双钉案》 (又名《樑上眼》 ,后来再进一步改编为京剧《钓金龟》 )从而使这个用钉钉人头顶的故事广为流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