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刑( 四 )


杂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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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刑锡的熔点是232℃,铅的熔点是327.4℃,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 。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滚栲笆栲笆是一种用藤条编成的半球形的器具,农家用它来储放杂物,清末有个叫张倬堂的举人竟然把这种用具作为刑具 。张倬堂是本地地主,对待佃户非常暴虐,凡是欠了他家粮或钱的农民,都要受到非刑折磨 。张倬堂把两只大藤栲笆口对口扣起来,把欠钱粮者装在里边,每只栲笆的口上有四个“耳朵”,本来是为便于抓抬而製作的 。扣住人之后就将两只栲笆的八只耳朵两两封正,紧紧绑牢,这样就形成一个圆形的大球 。张倬堂让家人把这大球抛到大厅里,推来踢去,使它随意翻滚,栲笆中间的农民颠簸摔磨,惨叫痛哭,张家的人全然不顾,直到把这农民折腾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上述九项,只是古代各种杂刑的一部分,有许多千奇百怪的惩治人的酷刑不能一一列举 。就在本书即将完稿的时候,笔者又发现两处材料,可以作为本书的补充,略记于此 。其一是陶宗仪的《元氏掖庭记》中所记元顺帝的宠妃龙瑞娇的暴行 。龙瑞娇原为宫女,因受宠幸被封为淑妃,她本性贪酷而妒忌,其他宫女稍微不如其意,她就要把这宫女笞杖或鞭挞至死 。有时她不想让宫女马上死去,就变着法儿折磨她们 。有时用醋灌鼻,这叫做“酸刑”;有时用粪便塞入人的嘴里,这叫做“臭刑”;若是夏天,就用火把人围起来烘烤,这叫做“蒸骨”;若是冬天,就叫人脱光衣服卧在冰上,这叫做“炼肋”;对于不能饮酒的宫女,就用酒灌她,有时多达十碗,这名之曰“醉鬼”;或者在地上埋两根木椿,相距二尺,高出地面三尺,让宫女两脚分开站在上面,再用一根木棍支撑住她的腰部,让她站牢,又让她两手各提一件重物,命令她不得让重物落地,这名之曰“悬心”……如此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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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刑其二是洪迈《容斋四笔》卷四“闽俗诡秘杀人”一则中所记杀人秘方 。南宋初,福建某些地区民情兇悍,或者倚仗豪富,或者自恃勇力,常常处心积虑害死人命,而且将人害死还使人看不出来 。比如:有的是用酒调合锯末逼迫人饮下肚,锯末不能消化,粘连在肠胃间又不能排泄,这人不久就会死去 。有的是把融化的蜡汁灌进人的耳孔里,既烫坏耳膜又损伤脑髓,使这人变得又聋又傻,即使不死也成为废人 。有的是用湿草垫裹住人的身体,另外用布包住鹅卵石向他身上猛击,这样可以把五脏打烂而致死,但体表却看不出伤痕 。有的是将人的肩部按摩,使皮肤鬆弛,然后把钢针耻入他的肩胛骨的缝隙里,不能取出来,这人骨髓受伤,不久也会死 。有的是把钓钩藏在泥鳅的肚子里,逼人吞下,泥鳅在胃里被消化,钓钩却勾住胃壁或肠壁,造成穿孔送命 。以上各种手法把人整死后,官府验尸都无法检查出来 。作者在记述了这些骇人的杀人伎俩之后,告诫那些前往闽地做官的人,在处理命案的时候不可不细纺明察 。但是,当残酷与奸恶已成为风气的时候,官府也常常是无能为力的,古代的黑暗与野蛮现象,不能靠时代自身来清除,它只能随着暴虐统治者的最终灭亡而消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