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红贩卖毒品案

李永红贩卖毒品案2012年5月,被告人李永红与一自称“张伟”(另案处理)的界首市人结识,“张伟”称自己能弄到毒品,二人遂商量贩卖毒品 。同年6月份的一天,“张伟”给李永红打电话讲毒品已到,每克180元,让李永红準备钱 。李永红筹集40万元现金,安排被告人刘中强(已判刑)和李新兵(另案处理)将钱交给“张伟”,用于购买毒品 。6月17日,“张伟”通知李永红于次日到临泉县阜临路园区段老收费站交易毒品 。6月18日下午3时许,李永红驾驶黑色本田锋范牌轿车(车牌号为皖KN909)带刘中强到临泉县阜临路园区段老收费站,“张伟”将装有毒品的黑色双肩包交给李永红 。李永红拿到毒品后与刘中强驾车行至临泉县工业园区“东海浴场”路口时,被临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查获 。公安民警从李永红驾驶的轿车后备箱内查获三包嫌疑毒品 。经当面称量,三包嫌疑毒品分别净重1006克、991克、1003克,合计3000克 。经鉴定,从三包嫌疑毒品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分别为50.88%、52.73%、5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