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简化方案


汉字简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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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简化方案【汉字简化方案】《汉字简化方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的规範 。
基本介绍中文名:汉字简化方案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一次稿:1952年
会议讨论通过:1955年10月
背景1952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编拟《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一次稿,确定了“述而不作”的编选原则 。但毛泽东看过后却很不满意,他认为这700个简体字还不够简,作简体字要多利用草体,找出简化规律,作出基本形体,有规律地进行简化,汉字的数量也必须大大减缩,一个字可以代替好几个字,只有从形体上和数量上同时精简才算得上简化 。1955年10月,《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经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会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讨论的结果作了修改,修改后的草案经国务院汉字简化方案申请委员会审定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国务院的《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 。1956年11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在各级学校推行简化汉字的通知》;同月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出同样内容的通知 。在1964年发布、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旨在解决《汉字简化方案》的一些缺点和不足 。三个字表1986年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对原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 。“叠”、“覆”、“像”不再作“迭”、“复”、“象”的繁体字处理 。因此,在第一表中删去了“迭〔叠〕”、“象〔像〕”,“复”字字头下删去繁体字〔覆〕 。“了”字读“liǎo”(了解)时,仍简作“了”,读“liào”(了望)时作“了”,不简作“了” 。此外,对第一表“余〔余〕”的脚注内容作了补充,第三表“訁”下偏旁类推字“雠”字加了脚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