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


清产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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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清产核资】清产核资是“清查财产、核定资金”的简称 。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和盘点,并核定企业为完成预定产销任务所需的资金量 。通过清产核资,可以摸清企业家底,挖掘企业内部资金潜力,总结和改进财务管理,正确预计企业的资金需用量,合理地组织财务活动 。清产核资是在企业厂长的领导下,组织技术、生产、供销、财务等专业人员和广大职工民众进行的 。企业财产清查,是对实有的机器设备物资等进行清查、鉴定,查明造成浪费、积压、帐实不符的原因,并相应採取改进措施,做到帐实相符,家底清楚,同时积极处理多余,积压的物资和设备 。在清查财产的基础上核定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资金需要量 。资金的核定应以经国家或上级批准的计画任务为依据,正确地分析影响资金量的各种因素,合理地确定资金需用量,使得既保证生产需要,又能节约使用资金 。
基本介绍中文名:清产核资
包含内容: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
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含义: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等活动
简介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益,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企业清产核资的目的是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为科学评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 。清产核资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一个重要步骤 。3号令对此有明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託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 。包含内容清产核资主要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 。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準确和真实 。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标準进行重新估价 。损益认定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益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资金核实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覆準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完善制度是指完善企业的有关财务会计等制度 。审核範围1、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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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1)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溢,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2)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3)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4)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1)企业分立、合併、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2)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基本原则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统一规範、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企业清产核资机构负责组织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并向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同时根据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清产核资批覆组织企业本部及子企业进行调账 。办理程式1、 企业清产核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式进行:(1)企业提出申请;(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覆同意立项;(3)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4)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益提出鉴证证明;(5)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6)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对资金核实结果进行批覆;(7)企业根据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结果批覆调账;(8)企业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9)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 所出资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产权重大变动需要开展清产核资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并负责委託社会中介机构 。3、子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重大产权变动的,可以由所出资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对有关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处理,按规定程式申报批准 。4、 企业清产核资申请报告应当说明清产核资的原因、範围、组织和步骤及工作基準日 。对企业提出的清产核资申请,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同意后批覆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办理步骤1、指定内设的财务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机构或者多个部门组成的清产核资临时办事机构,统称为清产核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