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设计合同范本最新版拖延处罚

1、家庭装饰装饰
案例:张先生装修合同是从3月3号开始装修的,签订的装修时间为60个工作日 。到期未交工的,每个工作日按300元扣费 。现在工程款都交到第三期了,可是木工还没做完 。本来应该5月底到期的,现在都6月份底了还没完工 。怎么办?
首先,业主和装修公司双方可先相互协商,寻找妥善的方法得以解决;
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就拖延工期问题确认责任归属,双方又无法妥协时,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者装修行业协会进行投诉 。
同时业主也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进行起诉,来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2、建设工程施工
1.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勘察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照约定提交勘察成果;设计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根据相关设计前置性文件及相关规程等提出勘察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照约定提交设计成果 。如果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民法典》第八百条规定:“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与机械设备调迁、材料与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
装修公司违约的行为,也可以依据以下法条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3、提示:装修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 。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 。
2.付款方式的确定,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10%,每段工序完成验收后付单项工程款的70%,在整体工程竣工后付到总工程款的80% 。出具审计报告或结算清单 。付到总工程款的95%,剩余工程款5%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返还质保金 。
【装修设计合同范本最新版拖延处罚】3.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规格及型号 。除了主材要注意外辅材细节也一定要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