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装饰工程规范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最新( 二 )


①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
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
③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
④最先进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
⑤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
3.1.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
②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
③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
3.1.9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 。
②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 。
③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领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
④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
⑤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⑥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
⑦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
⑧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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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3.2.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
3.2.3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
3.2.4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 。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
3.2.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
3.2.6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
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
3.3 成品保护
3.3.1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
②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
3.3.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①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他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
②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
③对邮箱、消防、供电、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
4 防火安全
4.1 一般规定
4.1.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
4.1.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规定 。
4.2 材料的防火处理
4.2.1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
4.2.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 。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涂布量应不小于500g/m^2 。
4.3 施工现场防火
4.3.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 。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
4.3.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磨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 。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
4.3.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