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公务员是个瓷饭碗:北魏时当官没有工资

秦汉时代 , 凡任公职、吃财政者 , 通称为官 , 除了替朝廷出勤打工外 , 别无脱离职务的身份和权益 。当时的讲法叫“臣尽死力以与君市 , 君垂爵禄以与臣市” , 近似今人帮老板打工的意思 。一旦因奔丧生病、任满更替、罢免辞官等各种缘故退休 , 老板和雇员的关系即告解除 。大体而言 , 可用“三无”概括:
一曰无退休费 , 就是无论原先俸禄多少石的官吏 , 只要离开职位 , 除非皇帝特诏照顾之外 , 一律停发俸禄 。汉朝俸禄本来就薄 , 俸额低或负担重的人积蓄不易 , 所以不少官吏一旦休官停俸 , 就要另觅生计 。
二曰无工龄 , 就是除了曾任二千石以上高官者在休官以后重新出仕时 , 可授予“比六百石”职位以示优惠外 , 其他二千石以下的休官者 , 要想再当“公务员” , 都得回到起跑线上 , 和普通老百姓一起竞争 。总之 , 既没有可以保留的干部身份 , 也没有可以累计的连续工龄 。
三曰无余荫 , 就是人走茶凉 , 在职时候的特权和影响一笔勾销 。
【古代公务员是个瓷饭碗:北魏时当官没有工资】
顺便提一下 , 这一份没有失业保障、没有连续工龄 , 也没有情义体恤的古代“公务员”职业 , 可以说是一个含金量较低的“瓷饭碗” 。有人做过统计:西汉时丞相一职的平均任期才四年多 , 东汉时三公的平均任期不到两年半 。朝廷要官尚且如此 , 以下的自然就更惨了:二千石“时有纤微之过者 , 必见斥罢” , 中低层官吏 , 则有“司隶、部刺史”等纪检官员随时“察过悉劾 , 发扬阴私 , 吏或居官数月而退” , 就是动不动便打碎了饭碗 。
自隋唐开始 , 官、职分离 , 所谓休官 , 其实只是休职 , 就是由于奔丧、病伤、候选、罢免、离任、致仕等各种缘故 , 脱离了能行使一定权力的职位(或差使)而已 , 但代表个人资格权利的官员身份依然存在 。换句话说 , 秦汉魏晋的“公务员”休官以后就是平民(原有贵族身份者例外) , 从隋唐开始 , “公务员”休官以后依旧是官 , 在许多方面享有老百姓企望不及的特权:比如涉及诉讼时可以不在公庭抛头露面 , 犯罪了可以用官告抵刑 , 又如住宅厅堂可以有几间几架 , 车舆骑乘可以怎样装饰 , 衣冠可以穿什么样式和颜色 , 乃至死后可以按什么规格办丧事、起坟墓 , 都可以根据官资高低采取与级别相应的排场 。虽然说费用都需自掏腰包 , 但对比布衣即使有钱也不得僭越的种种禁限 , “官有常尊”的身份意义就弥足珍贵了 。此外 , 从唐代后期起 , 退休的官员无论级别高低 , 都可以享受“半俸”养老 , 更是过去连做梦也想不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