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人地契记录家园变迁:殓葬亲人无奈卖地( 二 )


契字上“前清光绪丁丑(即1877年)被水冲沙埋,田地荒废不能耕种 。”道明了自然灾害对土地流转的巨大影响 。
在旧中国,一旦遇到自然灾害,水冲沙埋,田园便撂荒,无力耕种,这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而根据史料记载,光绪三年(即1877年),确实有“飓风袭击,大水 。州境山岭多崩 。淹死数十人”的历史事件 。
在这样的条件下,这块田荒了近半个世纪(1877年至1926年),可是田荒粮却不能荒,旧政权统治下的县府依然对这块地起征收粮,田主实在没有办法,才在民国15年卖给了别人去拓荒 。
【汉人地契记录家园变迁:殓葬亲人无奈卖地】
为避战乱断田典园
战乱给海南带来的影响,在一张张田地契上也有另一番呈现 。
据《三亚古今纪事》记载,民国7年(1918年),崖县地区军民讨伐龙济光,史称“戊午讨龙” 。这一年,龙济光骚扰崖县,民间相传,龙济光挖来了海口秀英炮台两门大炮,设防在三亚、榆林 。目标就是要血洗崖县的讨龙军民 。
秀英炮台的五门大炮,是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两广总督张之洞派人购置的 。民国7年1月,龙济光掘走的大炮,传说已运抵了榆林、三亚,目标对准的是崖县西排,为此,当地的老百姓十分恐慌 。
同是这一年,孙中山先生突然辞去了海陆军大元帅离开广东,形势岌岌可危 。广东军民对孙中山有特殊的感情,对他匆匆离开深感不安 。又因为要逃“龙害”,导致了崖县田荒粮减 。从这一时期收集到田契文字来看,民国7年,出现的断田契约非常多 。农民纷纷断田典园,躲避灾祸,进入山区 。
在乐东九所庄仔村,一户叫吴世祥的人家,就有一份民国7年的田契,深刻印证 。田契上写:“立断田契字人,为因粮色负累,有先祖先遗下分落已份营前田,大小弍坵,计工四个,坐米一升出断与人 。先问兄弟无就,后有新庄村何瑞金承断 。两面议定,断价铜钱壹拾五千文整,即日亲手领钱完足,其田交与金关耕输纳,永为己业,一断千秋 。”
到了民国38年(1949年),琼崖国民党政权加重了对人民在经济上的盘剥 。据王家槐先生《海南近志》记载,这一年,海南出现了“一甲一兵法”,就是按照保甲编组,每甲都要出一个兵,如果拿不出新兵,那么每名兵每月银币15元,要照数缴交给县府代征新兵、这实际,就是国民党交兵给老百姓代养,“代养兵”之法 。该法首先在澄迈县搞了“试点”,然后就在全海南岛推行 。如果对兵费抗拒缴纳,由县府在田粮税赋内扣除 。那时候在农村,蔡明康就亲眼看到一个叫亚伯遮的甲长,他挑着一个藤箩,箩内放着一支用木板制成的四方形量米器,到每家每户去收缴“兵甲”米 。
在一户典田人何家贵的地契上,说到了“兵甲钱粮负累”,直指的就是“兵甲米”之重、之痛 。
何家贵在地契上写,“立典约字人何家贵,为因兵甲钱粮负累,愿以祖田一坵四工,双面议定纳精谷明净干叁陆栳,贵即日亲手领到足数,田交与典家陈元添为代业,依例向官纳缴 。”
“一甲一兵法”推行时间较长,特别是国民党陆军第二十一兵团司令刘安祺兵败山东后,南逃海南,号称“十万”军马,军粮一时供应不上,就把军队散在了民居中,到处“劫食”,把部队的名誉都败坏干净了,琼人讥讽他们“饿过山东军” 。为了挽回战争的败局,国民政府又在“一甲一兵”的压榨下,层层加粮添饷,海南人民被置于水深火热 。“兵甲”粮饷一直由甲长收缴到海南解放前的1950年1-2月间 。
殓葬亲人无奈卖地
诗经有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在对田地契的梳理中,采访人员也见到了如泣如诉的为葬亲人而卖售土地的契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