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国历史上盗墓贼的行规和盗掘手法

干盗墓勾当的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官盗,像汉末的董卓、曹操,五代的温韬,到民国时的孙殿英等,都很有名,他们往往动用大批士兵,明火执杖地大干;还有一种是民盗,分布各地,人数众多,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挖开墓室、棺材,从中取出随葬的财物珍宝,大发横财 。他们多集中在古墓葬较多的地方,如河南洛阳地区、陕西关中、湖南长沙周边一带等地 。
这些专职盗墓者在解放前一般是两个人合伙,多人结成团伙的是少数,一个人单独干的更少,原因很简单,一个人顾不过来,而两个人可以分工合作:开始时一个人挖洞,另一个人清土,同时望风;以后一个挖进墓室,另一个人在上面接取坑土和随葬品 。这两人多为有血缘亲戚关系(要好的朋友也很多),但奇怪的是父子关系的较少,这也许是干盗墓这营生毕竟见不得人,老子即便干上这个不光彩的勾当,也要维持做父亲的形象,不好意思拉上儿子一块干,做儿子的后来发现了也装着不知道 。两人合伙为什么要找有血缘的亲戚呢?这是为了防止在洞口接活的人图财害命 。就是说,洞下的人把活干完将财物都传递上去了,他就会拍拍巴掌或拉拉绳子,示意洞口的人把他拉上去 。如果洞口的人见财起意,当洞下人快上来时猛一松绳子,洞下的人冷不防从四五米以上的距离跌下去,骨折、受伤动弹不得,洞口的人又赶紧把提上来的坑土向洞下灌埋,下面的人必死无疑 。
这些人长期以盗墓为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善于伪装掩人耳目,并有对付墓内防盗机关的一套办法 。他们在确定盗掘目标后,如果小墓不须费多大功夫,用几个晚上挖开,速战速决,取出随葬品走人 。如是大中型墓葬,便采取以下几种办法:一是以开荒种地为名,在墓葬周围种上玉米、高粱等高秆作物,以青纱帐掩盖其一两个月的盗掘活动 。二是在墓边盖间房子掩人耳目,然后从屋内挖地道通向墓室,从外面看不出什么问题,而墓内早被洗劫一空了 。三是在古墓边修一假坟时暗中掘一地道,通入古墓内盗取财物 。
盗墓工具的演进
解放前的盗墓贼,一般是一个人或两个人干,不要太多,时间是一晚上,干活有自己的专用工具(挖掘设备),有专用连体服装(老鼠衣,上面布满各种“装备”) 。盗掘古墓一方面靠人的技术、经验;一方面靠工具操作,旧社会民间盗掘工具为锹、镐、铲、斧和火把、蜡烛等 。明代以前,盗墓贼没有探测专用工具,明代开始使用铁锥,它的出现使盗掘者仅以地面有明显标志(如封土、墓碑)的墓葬为对象一去不复返 。盗墓者利用特制的铁锥,向地面无标志的地下探索,一旦找到古墓,根据锥上带上来的金属气味,选好方位,可直接挖洞盗掘 。明代王士性在《广志绎》中说:“洛阳水土资源深厚,葬者至四五丈而不及泉 。”“然葬虽如许,盗者尚能锥入而嗅之,有金、银、铜、铁之气(味),则发(掘) 。”
解放前的挖掘设备,选用锋利的铧犁叶片的一部分做“掘进器”,“三片装”很像螺旋桨,后部紧连着螺旋状的“排土”装置 。如此一来,不但能够将土掘出、排出,而且能够打透墓砖(螺丝钉原理,加大水平力量即可,不用大力下按) 。
从铁锥到“洛阳铲”,是北方盗墓贼使用地下探测工具的一个飞跃 。
河南洛阳城自古以来文化悠远,历史上曾为十三朝古都,一直是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心 。时至今日,洛阳名闻天下的“洛阳三宝”,就是龙门石窟、白马寺和“洛阳铲”,其中前两样都有极好的声名,而独独这第三样似乎并不光彩,因为它是一种盗墓工具 。洛阳城确是盗墓风行,主要源于洛阳自古以来的厚葬之风 。自古以来洛阳达官贵人讲究厚葬,而且往往异常重视墓穴的修建,随葬颇丰,以致于洛阳古墓多如牛毛 。唐代诗人王建曾这样形容洛阳墓葬稠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