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户籍的重要性:流民无土地没资格参加科举

以往学界对明清户籍制度的研究,多从国家对社会的影响和控制角度进行探讨,注重从上到下看问题 。自上世纪80年代社会史兴起以来,史学界的眼光开始“向下”,注重从下层民众的角度来看问题 。在中国传统社会,土地与科举是普通民众改变身份、地位的主要手段和渠道,而户籍与这两者密切相关 。
开立户籍的重要性:以蓝山钟氏为例
明清时期,百姓只有取得户籍,为朝廷纳税当差,才能被认为是王朝的子民,才有获得土地开发及利用的权利,有参加科举的资格 。否则,则被视为“流民”或“无籍之民” 。所以,在记录祖先事迹的族谱中,特别强调入籍祖的地位 。民国时期蓝山的《钟氏族谱·阖户宗祠》载:“县城宗祠自清道光三年癸未告竣,正中起造神龛,奉祀始祖嫩七公暨六六公及户祖荣卿公,永为百世不祧之宗……赞曰:嫩公肇基,辉映鹅塘 。荣公迁贯,乃隶蓝山……”
将入籍祖荣卿公与始迁祖嫩七公并列,并将其列为“百世不祧之宗”,固然是因为他与始迁祖只隔了一代,但更重要的还是因为荣卿公作为入籍祖的地位受到格外的重视 。据《钟氏族谱·阖户田租表》统计,至“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止,在蓝山钟氏后人为其各代先祖所设的祭田中,“荣卿公祭田”处数、亩数、禾租谷数分别为21处、27.1亩、10400斤,数量第二的“德成公捐祭田”分别是4处、11亩、3920斤,可见户祖荣卿公在蓝山钟氏中的地位 。
钟荣卿(1369—1440)开立户籍时当在明初 。众所周知,明太祖立国后,实行里甲制,每十年编修一次基于里甲组织的黄册,将“清册供单”分给各户登记 。“清册供单”的内容有乡贯、年岁、丁口,田、地、山、塘各项产业,应纳税粮多少等内容 。通过里甲户籍登记,百姓的田产受到政府的认可,这与无籍之人耕种的土地不具有合法性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除此之外,因为入籍的百姓向朝廷纳粮当差,承担了一定的国家义务,也享有无籍之人无法享受的参加科举考试的权利 。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土地以及科举是下层向上层迈进的主要途径,而这两者均与户籍密切相关,是否拥有户籍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
户籍与土地:蓝山钟氏的土地占有权
【明清时户籍的重要性:流民无土地没资格参加科举】蓝山钟氏自始迁祖嫩七公于元延祐间从江西迁至湖南蓝山,定居于黎家头 。据《钟氏族谱》称,黎氏家族自宋便定居于此,是一个大族 。到元代中叶,黎家开始衰微 。自第三代文福公、文德公开始,黎姓诸山场、水利、房屋基址先后归钟氏,钟氏家业始大 。就这一点来看,文福、文德二公对于钟氏家族的功劳还在乃父开户祖荣卿公之上 。但是,如果没有荣卿公的开立户籍,其一切产业均不能得到官府的认可,也得不到其他姓氏的认同 。到1936年修谱时,由于各代的积累,其山场“南北长几三十里”,并配有山场图,将其称为“钟荣卿户山场图” 。
因荣卿公在官府开立了户籍,其户籍之下所管山场、土地也获得认可与支持,在发生土地纠纷时,常常处于有利的地位 。如光绪十六年(1890年)与雷姓家族发生一起土地纠纷案,族谱中记载的官方判词如下:“照钟仁浩等以借坟飞占事具控雷彰德等,而雷彰德等以诞吉纲占事具诉钟仁浩一案 。兹经覆讯,据雷姓并刘蓝二姓所供,癞子岭全山实系钟姓世守之业,……雷姓写谱扯上大坪等字,笔迹不符,其为伪造后添无疑 。……至由彭商翰一穴以上全岭,……概归钟姓管业,收租葬卖、开挖栽种,不与异姓相关 。”
在此次土地纠纷中,钟、雷两家都拿出族谱以证明纠纷地为本族所有,雷家甚至不惜在族谱上造假 。族谱作为一种文化资源的手段,无疑与祖先开立户籍、土地开发的历史相关 。还有一件同治十二年(1873年)的墓地纠纷契约记载:“立还字人崔土保兄弟,对仝母萧氏 。……因我兄弟无知,今春挖种墦土,有伤钟姓坟脑来脉 。钟姓经请邻老雷孔元、成天仁登山看明,实系有碍邻老公断 。我等醮谢,求钟姓叔侄宽恕,免其兴讼 。念我兄弟愚蠢,嗣后再不敢在坟山顶脑上开挖、栽种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