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专门针对女人的三种酷刑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制定了很多惨无人道的刑法,像打板子简直是善良的不得了,砍人赐毒药也算是很轻的了,看了这几个满清专门针对女性的刑法你就会知道当时女性地位是多么的低下(欧洲也有专门针对于女性的酷刑如女巫的椅子、开花梨等) 。
第一种,墩锁 。这是清朝用在宫女身上的一种刑罚,另宫女们闻之丧胆,谁要是得知被用了这种酷刑,宁愿选择自杀 。墩锁的刑具是一个高约20厘米,一尺见方的木箱,箱上有四个洞,分别锁住手脚 。宫女受刑时在箱中无法站立,最终会因四肢淤血、呼吸困难、大小便无法进行而被折磨致死,这种酷刑后来传到外蒙,被用于处置不贞女子 。
第二种酷刑虽然不是对人身体的摧残,但是对人心灵的折磨 。这个刑罚就是限制人得自由,很多人听到这个估计会说到就是把人关在一个小黑屋里面吧,但比这要严重的多,这个是真正的限制人的自由 。这个酷刑是把人固定到一个桶子里,不管你干什么,都不能离开这个桶子,你的吃喝拉撒全部在这个筒子里,虽然不会被饿死,但是时间长了这个桶子就会生很多虫子,你会被这个虫子活活的折磨死,对心灵是一个极大的摧残 。幸亏古代的人没有洁癖这一说,也没有什么处女座,否则这些人会被折磨死 。这些人虽然活着,但是真正的生不如死 。
【满清专门针对女人的三种酷刑】
最后一种为五刑合一 。有几个别名:俱五刑、大卸八块,发明人是西汉时期汉高祖刘邦的夫人吕后,她把政治对手兼情敌戚夫人做成了“人彘”,就是用的这种刑罚 。在武则天当政时期,萧淑妃和王皇后也就成了受过相同的五刑合一 。据正史记载,这种酷刑仅戚夫人、王皇后和萧淑妃三人用过 。但到了清朝,这种刑罚依然还存在,未被废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