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天府英才计划申报条件是什么( 二 )


军民融合专项
申报人应为经认定的“天府英才计划”特优及以上层次人才 , 并于2020年6月18日前来直管区创办企业 。申报人应具有3年以上国(境)外军工单位、企业从事高级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 , 作为主要创办人 , 股权不低于30% 。企业应专注于军民融合产业 ,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 且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50% 。
金融财税专项
申报人应为经认定的“天府英才计划”特优及以上层次人才 , 并于2020年6月18日前来直管区创办企业 。申报人应具有3年以上国(境)外金融行业知名机构相关工作经历 , 作为主要创办人 , 股权不低于30% 。企业应专注于风险投资、资产管理、会计审计等领域 ,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 且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50% 。
人文社科专项
申报人应为经认定的“天府英才计划”特优及以上层次人才 , 并于2020年6月18日前来直管区创办企业 。申报人应具有文创、艺术等行业工作经历 , 作为主要创办人 , 股权不低于30% 。企业应专注于文化艺术、会展博览等领域 ,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 且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50% 。
申报人已成功申报人才项目的 , 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人正在享受“天府新区直管区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启动资金”资助的 , 不得同时申报人才创办企业的发展性资助 。申报人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已申报类似人才项目且正在享受相应资金资助的 , 不得申报 。
(三)其他奖项
1.对直管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专家人才可申报建设天府新区杰出贡献奖(择优评选1名) 。
2.对直管区人才引进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申报伯乐奖(择优评选1名) 。
3.在新区依法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才服务类机构(包括社会团体、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 在招才引智、人才交流培训、人才项目对接、人力资源协同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申报优秀服务机构奖(择优评选1名) 。
【成都市天府英才计划申报条件是什么】已申请或正在享受人才项目扶持资金、直管区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启动资金资助的机构 , 不得申报优秀服务机构奖 。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已申报类似优秀服务机构奖且正在享受相应资金资助的 , 不得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