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为当皇后是否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大约在永徽四年,武则天为高宗生下一个公主,但中途不幸夭折 。公主之死,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最开始的记载是很简单的,《唐会要》卷三“天后武氏”条下是如此记载的:“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杀之,上遂有废后之意 。”当时的武则天是昭仪,属于皇帝九嫔之首 。这是她跟唐高宗所生的第二个孩子,第一个是长子李弘 。

根据《唐会要》的这个记载,武则天和高宗所生的公主确实夭折,因为不知道死亡原因而且死得突然,所以称作“暴卒” 。武则天充分利用了公主之死,采用悲情主义的诉求方法,把公主之死的责任推给自己的情敌王皇后 。高宗看来是受到了武则天的影响,开始萌生废黜王皇后的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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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会要》一书,虽然是北宋王溥编辑的,但是吸纳了唐德宗时期苏冕四十卷的《唐会要》和唐宣宗时期崔铉的《续会要》,所以保存唐代国史资料比较多,向来为学者所重 。这里的记录,也相对稳重 。当时,王皇后联合萧淑妃与武则天斗法,武则天悲情主义的战斗技巧适合当时的情况,因为毕竟是母亲丧女,说一些丧失理智的话是可能的,而高宗看见受伤的母亲,也很可能同情心上涌 。
但是,高宗新生公主夭折一事,《旧唐书》却没有任何正面提及,但是在武则天皇后本纪的“史臣日”中,写下了这样的文字:“武后夺嫡之谋也,振喉绝襁褓之儿,菹醢碎椒涂之骨,其不道也甚矣,亦奸人妒妇之恒态也 。”其中,后一件事是指武则天残酷对待失败了的王皇后和萧淑妃,而前一件事“振喉绝襁褓之儿”,可能就是指扼杀亲生女儿的事 。为什么这件事没有写入《旧唐书》的正文,而是用“史臣日”的方式表达出来,没有确凿证据女儿,推测起来大概这个时候已经有了武后杀亲生公主的说法,但是不能落实,只好用这种更具有个人意见的方式表达出来 。
【武则天为当皇后是否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旧唐书》这种比较概括的说法,到了《新唐书》中凌空一跃,变成了非常具体生动的描写 。《新唐书·后妃列传》的文字是这样记载的:“昭仪生女,后就顾弄,去,昭仪潜毙儿衾下,伺帝至,佯为欢言,发衾视儿,死矣 。又惊问左右,皆曰:‘后适来 。’昭仪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后杀吾女,往与妃相谗娼,今又尔邪!’由是昭仪得入其訾,后无以自解,而帝愈信爱,始有废后意 。”在这里,公主之死的过程详细而生动 。
《资治通鉴》的记载,直接继承了《新唐书》,文字如下:“后宠虽衰,然上未有意废也 。会昭仪生女,后怜而弄之,后出,昭仪潜扼杀之,覆之以被 。上至,昭仪佯欢笑,发被观之,女己死矣,即惊啼 。问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适来此 。’上大怒曰:‘后杀吾女!’昭仪因泣诉其罪 。后无以自明,上由是有废立之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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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比较,《资治通鉴》这段文字基本采自《新唐书》 。皇后看望新生公主,离开以后,武则天偷偷杀掉公主,然后伪装现场 。唐高宗到场,武则天假装欢笑,掀开被子,发现公主已经死亡 。询问左右,大家都说刚才皇后来过 。于是皇帝大怒,认为是王皇后“杀吾女” 。王皇后自然无法解释,于是皇帝开始产生废立皇后的念头 。以上基本情节,两书都是相同的,而且细节越发生动详细 。
但是,细节越生动越详细,越发引人怀疑 。且不说《通鉴》对《新唐书》这种细节修改,已经使得过程发生变化 。我们要问的是,倾向合理化的修改,意图是什么呢?在中国古史研究中,曾经有过一个“层累地构造学说”,意思是古代的历史随着时间而越来越清晰,恰好证明是后人缔造的结果 。文学史上也有类似的问题,作品在流传的过程中被不断地加工和创造,最后的模样与初始状况相去甚远 。宫廷秘史就符合了这种规律呢!所有的当事人都没有留下记录,那么后人是通过什么途径反而获得了更多的细节呢?所以,在今天,当我们面对的历史事实,有着一个由简至繁的描述过程的时候,我们至少可以提出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