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老人待遇最好年过70可享受处级待遇

在中国汉代 , 养老敬老制度非常完善 , 老年人拥有法定待遇 。只要年过七十、无人品问题的老者 , 在“政治”上享受处级待遇 , 持王杖进入官府不必趋俯 , 可以与当地的官员平起平坐 。虐待老人者 , 在汉代会被“弃市”处死 。纵观古今 , 各朝各代赡养老人的做法差异很大 , 最好的要算汉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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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皇帝颁发“养老诏令”
西汉初期 , 国家刚刚恢复安定 , 皇帝就颁布了养老诏令 , 凡八十岁以上老人均可享受“养衰老、授几杖 , 行糜粥饮食”的待遇 。
汉高祖诏曰 , 凡五十岁以上的子民 , 若人品好 , 又能带领大家向善的 , 便可担任“三老”职务 , 由乡而县 , 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 。尽免徭役 , 每年十月还赐予酒肉 。
汉文帝诏令:“老者非帛不暖 , 非肉不饱 。今岁首 , 不时使人存问长老 , 又无布帛酒肉之赐 , 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 , 或以陈粟 , 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 。”
到了成帝建始年间 , 又将享受这种法定待遇的老人最低年龄降到了七十岁 。每年秋天 , 由地方政府普查人口 , 对高龄老人进行登记造册 , 举行隆重的授杖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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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后汉书礼仪志》中记载:“仲秋之月 , 县、道皆案户比民 , 年始七十者 , 授之以玉杖 , 哺之糜粥 。八十、九十 , 礼有加赐 。玉杖长尺 , 端以鸠饰 。鸠者 , 不噎之乌也 , 欲老人不噎 。”从这个记载来看 , 汉代的养老敬老 , 不仅务实 , 而且还有良好的健康祝愿 。
据1959年在甘肃武威县咀磨子18号汉墓内出土的一根鸠杖杖端系着的王杖诏书木简 , 以及1981年在同一地点汉墓中出土的一份西汉王杖诏书令册木简记载 , 汉朝的养老敬老法规始终一致 , 没有间断过 , 而且每隔一段时间皇帝就要诏告天下 。
最耐人寻味的是西汉诏书中明确写道:“高年赐王杖(即前文中的玉杖) , 上有鸠 , 使百姓望见之 , 比于节 。”“年七十以上杖王杖 , 比六百石 , 入官府不趋 。”当时的“六百石”官职为卫工令、郡丞、小县县令 , 相当于现在的处级干部 。
2、老人可走皇帝的“驰道”
汉代老人的“政治”待遇还体现在可以“行驰道旁道” 。驰道是专为天子驰走车马的 , 绝对禁止他人行走 。即便是皇子 , 也不允许 。可见汉代老人是何等特殊!诏书还明确规定 , 各级官府严禁对高龄老人擅自征召、系拘 , 也不准辱骂、殴打 , 违者“应论弃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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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记载了汝南地区云阳白水亭长张熬殴辱了受王杖者 , 还拉他去修道路 。这件事影响很大 , 太守判决不了 , 廷尉(相当于今天的最高法院院长)也难断决 , 只好奏请皇帝定夺 。皇帝说:“对照诏书 , 就该弃市 。”张熬被判处死刑 。今天看来不可思议 。
也许是受汉代的影响 , 后来各朝各代对老人的待遇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 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 便是金玉良言 。
【汉朝老人待遇最好年过70可享受处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