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场轶闻:康熙朝曾有人当官两年被罚薪六年( 三 )


在这种追责体制下 , 相关的清朝官吏过得也不轻松 。例如在康熙八年 , 湖广道御史李之芳上奏:一些官吏在位才一两年 , 却已经被罚俸五六年 , 甚至已经罚俸十多年了 , 基本上把后来的工资薪水全搭进去了 。这部分人日子过得不踏实 , “一遇小节细故、即不能久安其位 。亦属可惜” 。
不过 , 倒是有一个疑问 , 既然十几年薪水都被预扣光了 , 那么这些官吏是怎么生存下去的 , 这里面恐怕是有文章了 。
大家熟悉的龚自珍也针对这个问题写过文章 , 名为《明良论四》 , 里面描述了清朝官吏在追责制度下表现出来的情状 。龚自珍说 , 哪怕是朝廷一品、二品官员都如此 , “朝见而免冠 , 夕见而免冠 , 议处、察议之谕不绝于邸钞” 。所谓免冠 , 就是摘掉帽子 , 即请罪谢罪之意 , 摘掉帽子谢罪的事早晚都发生 , “议处”和“察议”这些形式的批评经常见诸官方简报——“邸钞” 。而地方上呢 , “府州县官 , 左顾则罚俸至 , 右顾则降级至 , 左右顾则革职至 , 大抵逆亿于所未然” , 九品芝麻官们 , 一会儿罚俸禄 , 一会儿遭降级 , 甚至革职 , 很多都是意想不到的 。例如李鸿章想要重修圆明园 , 故而轻装去实地考察 , 结果没有想到 , 光绪震怒 , 怪他不该私游皇家园林 , 将其罚俸降职处分 , 可谓动辄得咎 。从这些来看 , 清朝对官吏的追责似乎是很严厉的 。
在这些官员士大夫的记录中 , 清朝的官员似乎有点无奈的味道 , 不过 , 在其他人看来又如何呢?大家知道 , 清朝吏治的松懈、糜烂也是出了名的 , 哪怕在康熙、乾隆朝都很厉害 。历史是如此的多面孔 , 不可一概而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