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从县令至成为大学士需要怎样的晋升通道?

康熙年间两个县令因勤勉为官、政绩突出而成为当朝一品大学士 。在古代,一县之最高长官相当受朝廷的重视,并且会用严格的制度来挑选,完备的通道来进行晋升 。
得到至高重视在中国古代,一县之最高长官被称为县令、知县,民间还称之为父母官、县太爷等,在历史上相当受朝廷的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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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卷二十四记载,公元前68年,汉宣帝“始亲政事,励精为治”,治理朝政很勤奋,尤其是对于选拔地方官员“二千石”(汉官秩,为郡守、太守通称)非常重视,他常对大臣们说:“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无)叹息仇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 。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
可见,励精图治的青年汉宣帝是把地方官员看成自己治理国家最重要的帮手 。从史料上来看,中国古代历史上,汉代出现的地方良吏最多 。
唐朝吴兢编撰的《贞观政要》卷三中论述:“理天下者以人为本,欲令百姓安乐,在刺史、县令 。”在封建鼎盛时期,国家统治者已经认识到地方官的重要性 。
当时,有官员向唐太宗建议:“朝廷必不可独重内臣,外刺史、县令 。”而且,还一针见血地指出,当时国家出现的一些不协调局面,是因为没有充分重视县令等地方官员队伍的建设,“所以百姓未安,殆由于此” 。
唐贞观二年(公元628年)十二月,唐太宗李世民对大臣们深有感触地说:“为朕养民者,唯在都督、刺史……县令尤为亲民,不可不择 。”于是,他要求五品以上的官员都来举荐有能力担任县令的人选 。
认识到地方官的重要性,古代统治者也强化了对县官们的管控,派遣巡按御史、巡查御史是古代督促地方事务的常规方法,此外还有些别的措施,如宋代欧阳修的《归田录》中记载,宋朝初期,朝廷在知州、知府等地方官之外,还直接派遣一个地方政务监督官,叫做“通判”,虽然名义地位略次于地方长官,但是实权极大,“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剌举以闻” 。“通判”一职,既是州郡官的副职,而又起到监督州县官员的双重功能,他们有权直接写信给朝廷 。
明朝余继登的《典故纪闻》记载,明太祖称:“府州县官,民之师帅 。”可见,朱元璋把地方官抬到了相当高的地位 。他还总结元朝灭亡的教训:“元之所以致乱者,虽上失其操柄,亦州郡官吏不得其人 。懦者不立,流于纵弛,强者急遽,发为暴横,以生乱阶 。”
《清史稿》卷二十记载,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五月,咸丰皇帝才即位就下诏书:“州县亲民之官,责任綦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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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严格选拨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侍御史马周上疏唐太宗说 :“自古以来,郡守、县令这种地方官员,都要精心选拔那些贤良有德的人来担任 。而且,朝廷打算将来提拔为大将、丞相的人,也一定要让他们先试做地方官 。”这位唐代名臣很明确地提出了选拔州县官的标准是“贤良有德”,而且,他还建议把任地方官作为培养高级官员的必经之途 。
对于选拔什么样的县官,非常注重吏治的明太祖有其独到见解:“百姓安否在守令,守令之贤以才德,有才则可以应变集事,有德则足以善治 。”明太祖认为好的地方父母官必须有“才德” 。
被史学家们称之为“功绩堪比文景”的明宣宗曾写过一篇文章说:“然治天下之民,必用天下之善士,此后世郡守县令之职所由重也 。……故于守令之选加严焉 。”
开创了“仁宣之治”局面的朱瞻基不仅指出了州县官的重要性,强调了要认真严格选拔地方官,而且还脉络清晰地为州县官们指明了“工作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