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蔗种植打什么药能长长( 四 )


鼓励和扶持研究开发、使用生物农药和生物、物理防治病虫害技术 。第十条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业生产实际 , 编制农药使用计划 , 合理控制农药使用量 , 科学轮换使用农药 , 提高农药使用效率 , 减少农药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国家和本经济特区推广、限制和禁止销售、使用的农药品种的目录及其适用范围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和培训农民科学、安全、合理地使用农药 , 培养农民技术骨干 , 并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乡镇人民**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民进行农药安全使用的宣传和培训 , 提高其科学使用农药的技术 。
县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农药经销人员进行有关农药法律、法规及农药使用技术的培训 。
鼓励村民委员会、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和其他社会团体对农民进行农药使用技术的培训 。第十二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履行公益性职能 , 按照当地农业生产实际需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 为农民提供农药使用技术服务 , 指导农民科学、安全地使用农药 , 其业务经费纳入省和市、县、自治县财政预算 。
农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雇佣的人员及与其签订合同的农民进行农药使用技术指导 , 传授农药使用知识 。第十三条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产品标签规定的剂量、防治对象、使用方法、施药适期、注意事项施用农药 , 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增加用药浓度和数量 。配药和施药时应当做好预防措施 , 防止人畜中毒及污染其他作物和环境 。第十四条施用过农药的农产品应当在安全间隔期满后 , 方可采收和食用 。
禁止加工、配送和销售农药残留量超标的农产品 。
禁止使用农药加工、腌制农产品和海产品 。第十五条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及产品的管理 , 做好对基地环境和土壤中农药残留的监测工作 , 并对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出售的农产品在采收或者出售前进行农药残留量的抽样检测 。第十六条农产品生产、加工、配送、运销企业和超市应当对本单位生产、加工、配送、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量自检 , 或者委托中介检验机构检测 。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 , 不得加工、配送和销售 。
农产品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农药残留量快速检测点 , 对进入本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和海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检测结果应当在本市场如实公示 。对经检测超标的农产品 , 应当禁止其入市销售 。消费者可以自愿到市场检测点检测 , 发现农药残留量超标的 , 可以要求返还货款 , 并及时告知工商行政管理人员 。
以上检测费用由实施检测或者委托检测的单位自行负担 。
医疗器械三证是指什么?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2016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药管理 ,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 , 保护生态环境 , 促进农业、林业可持续发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结合海南经济特区实际 ,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经济特区内从事农药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 , 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 将农药监督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 加强农药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 加大农药科技和农药监测设备投入 ,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