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供热不达标退费细则 丹东供暖不达标

丹东供热不达标退费细则 丹东供暖不达标

【丹东供热不达标退费细则 丹东供暖不达标】丹东供热不达标退费细则
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且整改无效的,供热企业应给予用户退费 。
居民要求测温,供热企业应在10时至14时之外的时段入户测温,现场填写加盖公章的测温记录单,双方签字后留给用户作为测温退费凭据 。供热期结束后1个月内,居民凭测温记录单办理退费 。

企业是测温退费的责任主体,企业不测温、不退费或居民对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居民可向市供热办(3823456)或区供热办投诉,由其组织现场测温并督办退费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