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流程 北京买二手房详细流程

本期北交所西南中心将延续上一期的话题,为大家带来资产转让业务中实物资产的交易规则 。我希望我能在你的工作中帮助你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行为,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实物资产,是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拥有的实物资产,包括房地产、在建工程、机器设备、机动车辆和其他交通工具、物品及其他资产 。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实物资产转让,是指实物资产转让主体(以下简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通过交易所公开转让实物资产的活动 。
第四条参与实物资产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应当是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
第五条实物资产转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
第六条实物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第七条实物资产转让业务可以委托给交易服务会员 。交易所在其网站上公布交易服务会员名单,供各方自主选择 。
第二章 受理转让申请
第八条转让实物资产时,转让方应具备转让标的的主体资格,确保标的能够合法转让,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
第九条转让方应当向交易所申请实物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并提交《实物资产转让信息披露申请书》及其附件等相关材料 。转让方应对实物资产转让信息披露申请书及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流程 北京买二手房详细流程】第十条转让方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实物资产转让信息披露申请书;
(二)转让方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文件;
(三)转让方的相关决策文件;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转让标的应当进行权属登记的,应当提供权属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五)转让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或其他定价依据;
(六)转让标的涉及共有或者就转让标的设定其他权利的,相关权利人同意转让的文件或者转让人说明权利限制相关安排的文件;
(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转让方还应提交资产评估项目审批表或备案表 。转让标的权属关系复杂的,交易所可以要求转让方提交转让法律意见书 。
第十一条交易所对转让方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披露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交易条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符合信息披露要求的,本所予以受理,并根据转让方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的主要内容发布实物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公告”);不符合信息披露要求的,交易所将及时将审核意见告知转让方,要求转让方进行调整 。
第十二条除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有明确要求外,实物资产转让不得设定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第十三条实物资产转让可以采用动态报价或集中报价的方式进行 。转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前明确交易方式,并选择相应的实物资产转让信息披露申请表进行填写 。转让方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或者转让标的存在特殊情况的,转让方可以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经交易所同意后通过招标(评审)、拍卖或者综合评估等方式确定受让方 。采用竞价(评审)方式的,参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竞价实施办法》执行;采用拍卖方式的,参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执行;采用综合评价的,参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增资综合评价实施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