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法律知识

贷款的法律知识
一.总则
贷款是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货币资金并由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商业活动 。在贷款合同法律关系中, 借入资金的一方为借款人, 出借资金的一方为贷款人 。
律师在银行贷款中的业务主要是:审查借贷双方的法定资质; 参与贷款协议的起草、谈判或审查; 在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借贷双方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 解决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律师通过自己对银行贷款活动的参与, 协助借贷双方依法签订、履行贷款合同, 可以帮助当事人实现各自的商业目标, 并防范和化解贷款业务中的各类法律风险, 促进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 。
本操作指引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本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制订, 主要适用于一家境内商业银行向一家境内企业提供人民币资金的贷款业务,旨在为律师办理此类贷款业务提供一般性的指引 。本操作指引并不适用于银团贷款、项目融资、担保贷款等具有特殊安排的融资活动 。
二.当事人的相关资格审查
律师在承办企业贷款法律业务时, 为保障贷款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首先应对贷款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法律审查 。
(一)借款人资格要求
作为借款人的律师,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审查借款人的各方面条件,提供有关法律建议协助借款人符合借款的法定资质要求; 作为银行的律师,应帮助银行审查借款人的资质, 确保银行放贷的借款人符合法定的借取贷款的资质要求 。
根据《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 作为借款人的企业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律师应当就借款人的合法成立以及存续情况等进行审查:
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应当审查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对于外商投资企业,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外,还应当审查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对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需要审查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4.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部分事业法人外, 各类企业均应当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年检;
(二)借款人的资格证明书: 贷款证
为有效反映企业借还款状况, 减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 建立信贷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贷款证管理办法》, 明确企业领取贷款证后, 方有资格办理借款还款手续 。所谓贷款证, 是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发给注册地法人企业向国内各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资格证明书 。
在实行贷款证管理制度的城市内的法人企业, 拟申请借款或已与金融机构有借还款关系者, 必须申领贷款证 。法人企业只能向注册地发证机关申领贷款证 。一个法人企业只能申领一本贷款证 。贷款证可在实行贷款证管理制度的城市通用 。
(三)贷款人的资格要求
根据《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 贷款人经营贷款业务必须经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批准, 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
作为贷款人律师应当合理提示贷款人必须符合《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有关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的各项监控性和监测性指标 。
三.贷款合同的订立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商业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时,律师应向借款人提供以下协助:
(1)对《借款申请书》进行法律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