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的区别


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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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的区别】1、减税和免税的区别:
财税〔2013〕106号文件明确规定:“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可见,在这种情况下,两者没有区别 。
2、一般计税方法前提下区别明显
免征增值税:应纳增值税为0,同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
适用零税率: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适用零税率即销项税额为0,应纳税额=0-进项税额 。
这意味着可以退还税款,或进项留抵 。
相比之下,适用零税率比免征增值税更实惠 。
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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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收管理要求不同增值税有多档税率,零税率也是增值税的一档税率,只要符合文件规定,就可以适用零税率 。
无须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 。
但免征增值税却是税收优惠,要遵循税收优惠管理的相关要求,或先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
纳税人可以主动放弃免税优惠(包括减税优惠,下同) 。
但一经放弃,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
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7号)规定:"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
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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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
"纳税人也可以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
放弃适用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零税率 。但如何办理放弃适用零税率手续,暂无规定 。
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的区别
加计扣除,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
例如,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以体现鼓励研发政策 。
加速折旧,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准予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的办法,加快折旧速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
其目的一是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二是可以增强公司未来竞争和融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