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标准

开封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标准

开封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标准
根据《河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豫民〔2021〕7号),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 , 一般依据6项指标综合评估:
【开封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标准】 ?。ㄒ唬┳灾鞒苑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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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标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 , 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
具体情况请咨询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咨询电话:0371-26992221)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