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副本是什么 税务登记证副本

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税务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是什么) , 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 , 别忘了关注小站 , 我们一起开始吧!丢失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会被罚款吗?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 , 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 , 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 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 , 公布纳税人姓名、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税务登记证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纸上刊登 , 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在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第九条规定 , 税务登记证遗失的 , 纳税人应当登报声明作废;该证明的签发日期应当在损失声明中注明 。税务登记证被税务机关宣布失效的 , 应当在失效公告中公告该证的颁发日期 。补发税务登记证件的 , 应当在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补发”印章 。因此 , 遗失税务登记证副本不属于上述罚款范围 , 但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税务登记所需信息: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的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自有房产 , 请携带* * *证或买卖合同等合法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租赁场所 , 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出租人为自然人的 , 还需提供* * *证明复印件;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 , 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主管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将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的 , 还应提供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
8 .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改制批文原件及复印件;9.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企业税务登记流程:1 。自领取营业执照(含临时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 税务机关出具合法的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纳税人领取小吃营业执照的 , 税务机关出具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2.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 , 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 税务机关发给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3.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 , 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 税务机关发给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复印件 。4.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独立财务核算、定期向发包方或出租方支付承包费或租金的承租人 , 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 向承包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 税务机关发给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实际经营或者提供劳务之日起连续12个月内在同一县(市)外出经营累计超过180日的 , 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 由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复印件 。6.境外企业在中国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 , 应在签订工程合同或协议之日起30天内完成 。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 税务机关出具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