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的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

农机的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 ,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情节严重的 , 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 。非法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的 , 由交通主管部门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处罚 。;2.《重庆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视其情节轻重 , 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 并可暂扣驾驶证或操作证三个月 。(六)违章载人或驾驶室(台)超员乘坐的;3.梁平区农机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 , 实施行政处罚 , 纠正违法行为 , 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 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

农机的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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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农机处罚依据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 第四十九条: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 , 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 , 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没收违法所得 , 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 , 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吊销维修技术合格证 。第五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 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 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 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 ,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 。法律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 , 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 , 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没收违法所得 , 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 , 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吊销维修技术合格证 。第五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 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 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 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 ,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 。
农机改装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