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改变政局的杀人案:新旧两派势力战场交锋( 二 )


这句话的意思是阿云即使不是韦大的媳妇,但她谋杀未遂,砍人至残,也一定要判死罪,只是死罪由砍头,变成了绞刑 。
许遵天生便是个执拗和坚持的人,为了不让阿云这个十三岁的花季少女最后变成冤魂怨鬼,他坐着大轿来到了登州县,刘县令一听自己的顶头上司驾临,他急忙身穿官服,出衙迎接 。
许遵走进县衙,他拉着刘县令的手,说:“刘县令,我今日登门是有一事相求!”许遵是让刘县令将阿兰挥刀砍人,最后被捕的案情经过,再仔细地讲了一遍 。
刘县令连声说好,当许讲到捕快们是在县衙门口的石狮子旁边,擒获的阿兰的时候,许遵问道:“刘县令,你说阿兰行凶之后不选择逃亡,她来县衙干什么?”
刘县令踌躇地说:“莫非她想自首?”
许遵点了点头说:“我觉得她是有那个意思!”
许遵命人将阿兰从监牢中提了出来,经过询问,阿兰迟疑地说:“那日我确实是想自首,但刘大人的县衙无人,她便站在石头狮子底下等待,可是刘大人领人回来的时候,我就稀里糊涂地便被捕快们抓起来了!……”
宋神宗皇帝为了体现自己的仁慈,曾经颁布过这样一道圣旨——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 。那意思就是,只要有自首的情节,罪行便可以减轻两级 。
许遵刚刚写好替阿云辨罪的文书,朝廷升任他为大理寺卿的旨意便发到了登州府,许遵回京后,便找到刑部的官员,他以阿兰有自首情节为由,希望刑部重新斟酌对阿兰的判决 。
金殿之上,文武百官分成了两派,一派要严惩阿兰,将其绞杀,以正律法 。而另一派则支持许遵,请皇帝开恩,赦免阿兰的死罪 。
宋神宗左右问难,最后他只得采纳了许遵的建议,让王安石和司马光两位重臣来负责审断此案 。
王安石和司马光在政见上是死对头,他们在阿兰弑夫案的判决上,更是水火不容,而且一开始就各自走上了极端,王安石赞同许遵的建议,以阿兰有自首为由,应判阿兰监禁二十年 。
而司马光却赞同刑部的判决,阿兰自首的情节,在事实上难于成立,当处以绞刑,以正国法 。两人从大理寺,一直吵到了刑部,他们从刑部又吵到了金銮殿,而金殿上的文武百官,也加入了大论战,两三天的时间里,金銮殿就成了吵架的战场,国家大事在这几天也都荒废了 。
神宗皇帝的脑袋被吵得多大,右仆射吕公著一见这样无休止地吵下去,实在不是办法,他就出班跪倒,说:“万岁,老臣觉得阿兰杀人案总得有个结局,是杀,是囚,还是请天子陛下做个决断吧!”
神宗皇帝踌躇再三,他决定还是支持王安石,并在许遵替阿兰开罪的奏折上,提起朱笔,御批了一个重若千钧的“可”字 。
许遵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微笑,阿兰的性命,因为这个“可”字,终于能够保住了 。第二天,令许遵没有想到的事情便发生了,分管刑部的齐恢等人来到金銮殿之上,他们联名上奏,请皇帝收回成命 。并要和许遵、王安石等人继续辩论阿云的案件 。
神宗皇帝本想驳回这些奏折,可是齐恢等人却以碰柱而死相逼,神宗皇帝没有办法,只得同意了齐恢等人的要求,再接下来的五六天中,金銮殿上,文武百官议论的都是阿云这个卑微的女孩的名字 。
阿云生死之争,最后竟演变为以王安石、司马光为首的改革派和守旧派的派系之争,最后,北宋最高的两个权利机关——枢密院和中书省也被被搅了进来,面对纷乱的形势,宋神宗只得对自首的界定和量刑又重新颁布了一条新的旨意,阿云最后在神宗皇帝的坚持下,终于由死罪,变成了徒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