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调程序


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调程序

文章插图
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调程序 (1)、报名
(2)、资格审查
【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调程序】(3)、笔试
(4)、面试
(5)、考察
(6)、岗
(7)、试
(8)、公示
(9)、转任
步骤阅读
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调程序

文章插图
1 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至6月29日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青海省纪 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到省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各市州报名人员请到市州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汇总后统一报省纪委监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报名人员径直向省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应责任 。
2 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
3 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与选调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3: 1 。如符合条件人员较少,将适当核减选调人数 。
4 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
5 考察 。到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
6 试岗 。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者,由省纪委组织部协调有关单位借调试岗 。
7 公示 。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青海纪检监察网公示7个工作日 。
8 转任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试岗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