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辛丑条约》签订中为什么要为清廷辩护?

1900年6月10日,为镇压义和团运动并使清政府俯首帖耳,俄、英、日、美、德、法、意、奥八国组成侵华联军,由英国海军中将西摩尔率领,从天津向北京进犯 。两个月之后的8月14日,八国联军即占领北京城 。心惊胆战的慈禧一边下令“痛剿”义和团以讨好列强,一边任命李鸿章为议和全权大臣,与列强谈判 。8月24日,逃离北京城的慈禧发布上谕,让李鸿章会同庆亲王奕劻等人“便宜行事”,尽快与八国谈判,达成“和局” 。从1900年10月谈判开始到1901年9月《辛丑条约》签订,整个谈判进行了将近一年的时间 。
《辛丑条约》的谈判与此前为数众多的中外不平等条约谈判有很大不同,以前的谈判都是在列强与清政府之间进行,而决定《辛丑条约》主要内容的谈判大都在列强之间进行,李鸿章等人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清政府只有在列强各国就如何“宰割”中国达成一致协议后照章执行的份 。作为参与谈判的列强之一,美国的表现和行为引人瞩目 。在谈判前后,美国总统与光绪皇帝书信往还,美国还频频为中国说话,强调“保持中国的领土和行政完整”,反对扩大惩罚清朝官员,主张减少清政府的赔款 。一时间,美国似乎从一个侵略者摇身一变,成了中国利益的维护者 。那么,美国为什么要为中国说话?美国的行为又产生了什么作用?
美国的三次“门户开放”照会
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是美国在《辛丑条约》谈判过程中为中国说话、充当“中国利益维护者”的主要原因 。一般认为,美国在1899年提出“门户开放”的政策,实际上,美国曾先后3次就“门户开放”照会列强各国,要求共同遵守“机会均等”的原则 。其“门户开放”的政策经历了一个提出和发展的过程 。
19世纪末,欧洲列强和日本在中国抢占出海口,划分势力范围,对美国的在华利益构成了直接的威胁 。1898年前后,美国因忙于美西战争,无暇顾及在中国的争夺 。但是,从1895年到1899年,美国对华出口额增长了将近两倍 。一旦中国被瓜分,分别成为各国统治的殖民地,美国商人长期经营并十分看好的对华贸易将必然受到排斥,更谈不上进一步发展了 。为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美国商人组成美国在华利益委员会对政府施加影响,要求采取措施保护他们的利益 。1898年8月,主要由从事对华贸易的商人组成的美国亚洲协会进一步对美国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政府维护美国商人业已享有的在华一切特权 。这样,美国总统麦金莱在1898年年底发表国情咨文,决心采取与美国利益相符合的一切手段,维护美国商人现今和未来在中国的巨大商业利益 。美国采取的措施就是提出“门户开放”政策,并曾前后3次照会其他列强,要求共同遵守,这3次门户开放照会的提出都有其各自不同的背景 。
1898-1899年,英、法、俄、德等列强纷纷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和抢占租借地,大有瓜分中国的势头 。1899年9月2日,英国与德国签订了一个关于在中国租借铁路的协议 。许多美国人因此十分担心美国在中国的商业利益会受到损害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为了阻止其他列强联合排斥美国,就于9月6日第一次提出“门户开放”政策,并照会英、法、俄、德、日等列强各国,要求遵守 。这次“门户开放”政策的主要内容是要求各国在华贸易机会均等,要点如下:第一,任何国家不得通过任何手段干涉在中国应有的任何通商口岸、租借地或所谓“势力范围”内的任何法定利益;第二,中国现行协定关税应对一切货物,不论属于哪个国家,不论陆运还是海运到所谓“势力范围”内的所有港口,都适用 。其税款应由中国政府征收;第三,“势力范围”内的任何港口对别国船只所征收的港口税,不能高于本国船只;在“势力范围”内由其修建、经营和管理的铁路上,其他国家公民与该国公民在同样距离运输同种货物时,应收取相同的费用 。由这些条款可见,“门户开放”政策实际上是美国对其他西方列强的外交政策,意在促使瓜分中国的德、俄、英、法、意、日等国在他们的在华租借地和势力范围内实行门户开放,即要求列强在一律平等的基础上跟中国做生意,从而达到维护美国商人在华利益的目的 。显而易见,其中关于关税的政策在客观上有利于中国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