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辛丑条约》签订中为什么要为清廷辩护?( 三 )


1900年10月17日,光绪皇帝为感谢美国施以援手并敦促美国加大斡旋力度,再次致信美国总统麦金莱,信说:“大清国大皇帝问大亚美理驾和众国大伯理玺天德好 。此次中国变起仓猝,遒蒙大伯理玺天德顾念邦交,允为排解,并先撤兵 。感佩之忱,曷有既极 。用特派四品卿衔出使大臣伍廷芳呈递国电,先伸谢悃 。还祈大伯理玺天德保全大局,永敦和好,转商各国,尽捐嫌隙,速定和议 。则感荷高谊,益无涯矣 。不胜盼切祷切之至 。”接到光绪帝的信后,美国政府非常重视 。10月18日,美国总统麦金莱回信光绪皇帝,答应继续斡旋,信中说:“我由衷地表示与陛下抱有共同的愿望:中国同其利益和侨民在贵国遭到严重侵害的各国之间所存在的一切问题均可和平解决,以达到完全消除他们之间一切嫌隙的结果 。本政府希望能这样迅速解决,这一点已经为各国所了解 。”
正是在“门户开放”政策和光绪皇帝求援的背景下,美国谈判代表在《辛丑条约》谈判的过程中“代表”中国舌战另外7个西方列强,特别针对“惩凶”和“赔款”两个问题,美国政府可谓煞费苦心 。
美国主张减少“赔款”、反对扩大“惩凶”
关于赔款,七国列强提出的总数是4亿两中国白银,美国政府则主张将赔款额尽量限制在清政府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不要给清政府造成过度的财政压力 。美国的考虑是,过度的压力将使清政府崩溃,这样的局面不符合美国的在华利益 。因此,1900年12月29日,美国国务卿海·约翰致电美驻华公使康格,指示在和约谈判中,尽可能使赔款保持在一个适当的限度内,以确保中国的偿付能力,同时,海·约翰还强调“款项总数要以货币支付而不是以领土支付” 。1901年1月29日,美国务卿海·约翰指示康格努力将赔款总数尽量限制在关平银2亿两左右 。因为这个数字与其他各列强所提的数字相距甚远,从而遭到法、俄、日等国的强烈反对 。5月7日,各国在华公使团提出向清政府索求的赔款总额增加到为4.5亿两 。这一数字大大超过了美国提出的最高限额 。因此,美国驻华谈判代表柔克义授意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湖广总督张之洞以中国全权谈判代表的名义向列强提出赔款额过高,中国无法承受,以达到尽量减少赔款的目的 。
但面对英、法、德、日、俄等列强的强势,刘坤一和张之洞的努力毫无效果 。5月22日,在各国公使团会议上,德国公使表示,没有任何国家有理由把中国赔款的总数限定为4000万英镑 。美国代表柔克义马上反驳说,我们比过去更相信我们提出的数字是在不使中国陷入严重财政困难的前提下所能偿付的最高额 。然后,柔克义要求公使团就是否同意削减赔款额进行表决,其他各国代表当场就拒绝了这一要求 。
【美国在《辛丑条约》签订中为什么要为清廷辩护?】5月28日,美国务卿海·约翰电示柔克义,认为4.5亿两的数额太大了,恐怕会给中国造成灾难,他同时指示柔克义将赔款问题移交海牙国际仲裁法庭裁决 。然而,海牙国际仲裁法庭裁决的结果是支持七国列强的索赔主张,即中国赔款总数为4.5亿中国海关银两(3.33亿美元),相当于当时每个中国人罚银1两 。这就是1901年9月7日《辛丑条约》签订的赔款额 。至此,美国减少中国赔款的努力以失败告终 。
在“惩凶”的问题上,列强根据各自的利益和立场,很快分为两派 。英、德主张扩大惩罚名单,严加处理;美、俄主张缩减惩罚名单,并从轻发落 。
1900年9月18日,德国驻美代办致函美国国务卿海·约翰,建议把清政府交出那些“确定为北京发生的反国际法罪行的首犯和正真的罪犯”作为同清政府开展谈判的先决条件,这一建议遭到美国的反对 。10月26日,外国在华公使团开会讨论“惩凶”问题,其他列强要求对所提11名“罪首”处以死刑,并把这一要求作为条约的第一款和最后通牒 。美国对这一提议持保留意见,并不予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