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摇号向无房家庭倾斜怎么办 新房摇号向无房家庭倾斜( 二 )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单身无家可归者可以参加公证摇号买房,但不属于可以享受“倾斜”的“无家可归家庭” 。
从三口之家(甚至四口之家)和一个人的轻重缓急来看,前者可能更焦虑 。“无房家庭”有优惠政策 。当地户籍摇号政策是否一样,没有优先政策 。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供一定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购买,具体比例由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 。
无房家庭的识别
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2018年4月4日后未婚、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认定为“无房家庭” 。
具有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县、淳安县户籍的居民家庭,应当在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项目中进行意向登记 。在我市限购区域和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的,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
在临安区(非限购区)办理商品住房项目意向登记,购房家庭必须同时在我市限购区和临安区无自有住房,才能认定为“无房家庭” 。户籍知识只决定你的购房资格,对你的摇号结果没有影响 。只有符合杭州限购条件的,才能参与在杭州买房 。
杭州限购政策
杭州户籍
一套限单次购买,两套限家庭购买 。
建德、桐庐、淳安至少要有两年的户籍 。
外地户籍
需提供杭州连续2年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不算补缴),限购1套(名下已有1套的住房不得再次购买) 。
外地人的社保或个税在建德、桐庐、淳安县市缴纳的,档案不认可就不能在杭州买房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 。祝您购买愉快!
杭州新房摇号规则向无房家庭倾斜 。新房摇号有什么新规则?
2020年7月2日,杭州市房地产业稳定身心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开销售公证有关要求的通知》,确立了申请公开销售公证的有关事项 。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相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高端人才优先购房的相关规定,确立了高端人才在当地选择的在建产品,自房屋网签生效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销售 。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开出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有关要求的通知》填写评估“无房” 。户籍所在地属于当地非限购政策范围内的购房者 。除了符合原规定外,还需要考虑“自上一年度起在当地限购政策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12个月”的规定 。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有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在建产品销售申请公示力度,确立“有房但无房”新建住宅项目均价低于3.5万元/平方米的,一般不低于50% 。
《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开销售公证有关要求的通知》调整了购房意向备案的相关规定,确立了买受人只需参加一个新建在建商住项目备案 。已参加意愿备案的新项目必须申请摇号的,自新项目备案生效之日起至摇号结果公布之日止,不得参加其他新项目意愿备案;已参加意愿备案的新项目不需要申请摇号的,自新项目备案生效之日起至备案结果公布之日止,不得参加其他新项目 。
杭州新房摇号新规向无房家庭倾斜是怎么回事?
7月2日,杭州发布购房新规:明确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对“无房家庭”的比例在3.5万元/平方米以下不低于50% 。
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炒房 。7月2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商品住房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公证摇号销售的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