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出口的非关税壁垒( 三 )


但是,从我国国家标准与FAO(世界粮农组织)/WHO(世界卫生组织)食物法典委员会(CAC)标准的对**析上来看,首先是标准数量上,我国国家标准远远少于CAC标准 。
其次是CAC标准中,对于蔬菜的分类较细,基本上是针对每个蔬菜品种制定标准,而国家标准相对笼统 。乐果在蔬菜上的MRL值(最高农药残留**标准)国家标准统一定为1,而CAC标准中只有菠菜、番茄、胡萝卜、芹菜的MRL值为1,其他品种蔬菜的MRL值则与国家标准不一致 。
第三是在我国现行的43项强制性标准中,存在三种情况:一是国家标准与CAC标准一致,MRL值相同 。二是国家标准低于CAC标准,在《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国家标准中规定,马拉硫磷、对硫磷、甲拌磷、甲胺磷、久效磷、**乐果、克百威和涕灭威8种高毒、高残留农药为不得检出品种 。这项规定严于CAC标准 。此外,还有一些农药在某个蔬菜品种上的MRL值低于CAC标准 。三是国家标准高于CAC标准,如亚胶硫磷、乙烯菌核利等 。
第四是在我国国家标准中已制定**标准的农药品种中,有部分农药在CAC标准中尚未制定蔬菜的MRL值 。这些农药包括敌百虫、敌敌畏、二氯苯醚菊酯、粉锈宁、克螨特、六六六等共14种 。第五是国家标准中对于新品种蔬菜如羽衣甘蓝、球茎茴香、小黄瓜、甜椒、菊苣芽菜等缺乏相应农药残留**的规定 。近年来,蔬菜新品种不断引进和生产,应尽快制定这些品种的农药残留**标准 。
综上所述,我国蔬菜中农药最高残留**的国家标准无论从数量、**水平还是标准分类等方面与国际标准仍存在很大的差距 。
2.产品结构不合理,生产加工销售各自为政,蔬菜质量难以保障 。
我国早期出口蔬菜大部分是初级产品,缺少加工,包装档次较低,因而价格较低,某些农产品出口基本上是被动出口,加上栽培水平较差,农民以内销的标准生产出口蔬菜,因而产品质量差,致使我国出口蔬菜销路不畅,价格低廉 。近年来部分地区已建立公司加农户模式的生产基地,或区域化种植的模式,基本形成资源和要素合理配置,保障了高质量和高效益的产品,但仍有部分地区贸、工、农仍然是分离的,各自为政、互不通气,使产品安全得不到保障 。
3.WTO相关规则对我国蔬菜出口带来潜在影响 。
一个问题是产品安全性检测协议 。我国加入WTO后,其框架下的产品安全性检测协议正式适用于我国的对外贸易 。各进口国对蔬菜产品的安全性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且随着绿色消费的兴起,人们对清洁生产产品的呼声日益急切,各国对蔬菜产品安全性检测的标准也不断提高 。一些新的农药或其他农业化学品新增列入检测对象,部分农用化学品的最高**大幅降低,对微生物检测的要求也具有同样特点 。
另一个问题是取消出口补贴承诺 。加入WTO后,我国承诺取消农产品的出口补贴,包括价格补贴、实物补贴以及发展中国家可以享有的对出口产品的加工、仓储、运输的补贴 。这也造成我国蔬菜在某些国际市场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影响国际竞争力的发挥 。
四、蔬菜出口跨越绿色壁垒的对策建议
虽然目前蔬菜出口受到国际上许多国家技术壁垒和贸易保护政策的限制,但是只要善于开发、善于经营,及时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确保质量安全,深入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产业化,积极跨越绿色壁垒,我国蔬菜出口还是大有潜力的 。但是,要把这种巨大潜力变为现实,我国蔬菜出口必须突破国际市场的“绿色壁垒”,这需要我们必须按照国际食品卫生标准,大面积地解决蔬菜生产安全问题 。
1.建立绿色壁垒预警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