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性地位:商代女子主持祭祀汉代可择偶再婚

殷商时期,正是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晚期,女性有着相当的地位 。根据甲骨卜辞记载,有一批女性在政治、军事上被委以重任 。商王武丁的妻子妇好,能征兵组成军队,并作为主帅征伐敌国 。不仅妇好一人,商代常年有一批女性驻守边防抵御外敌,或担任地方长官并向商王纳贡 。
【古代女性地位:商代女子主持祭祀汉代可择偶再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商代贵族女性不仅可以参与军事,还可以主持祭祀,甚至死后也能像男性那样配享祭祀,这一点是后世女性难以企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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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时,随着经济的发展,采集经济转变到农耕经济,男性劳动能力的重要性逐渐凸显,情况有所变化,但母系社会之风尚有遗留 。最早的一批古姓,如: 姬、姚、姒、妫、媿、姞、婤、嫪、姜、娄、嬴、妘等,多以女字为偏旁,这一习俗可以视为母系社会的烙印 。然而史籍中记录的周代女性名字,并不是属于自己的独特称谓,只能显示父亲和丈夫的信息 。例如秦穆公之女文嬴,名字当中的嬴,可以看出她来自嬴姓秦国,文是指她丈夫晋文公,而这个女子的个体,却独独被掩盖了 。
周代的社会序列中,夫妇关系列于君臣、父子之前 。《周易·序卦》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 。有万物,然后有男女 。有男女,然后有夫妇 。有夫妇,然后有父子 。有父子,然后有君臣” 。因此,男女婚恋问题十分受重视,官方在仲春之月举行祭祀活动,以令男女聚集,男女配对不予禁止,鳏夫寡妇促其再婚 。
春秋战国时,女子参与政事的个别事例,比如秦国宣太后、赵威后、田齐君王后,是特定情景下的特定角色,不具有普遍性 。
与此类似的是汉代女性参政议政的情况,比如以吕后为代表的两汉太后涉政 。还有贵族妇女被封侯,拥有爵位和封邑,像汉高祖刘邦封长兄妻子为阴安侯;吕后封萧何夫人为侯, 樊哙妻子吕媭为临光侯 。另有其他女性展露出过人的政治才能,如淮南王刘安之女刘陵常年在长安替父搜集情报,和亲乌孙的解忧公主及其心腹冯嫽在西域外交上做出的巨大贡献 。但总体来讲,两汉贵族女性政治权力具有不稳定性和局限性,她们的政治权力,是男权的衍生,女性本身依然处于附属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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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唐代,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女皇帝武则天,“内辅国政数十年,威势与帝无异” 。“太平、长宁、安乐、宜城、新都、安定、金城公主并开府,置官属”,公主们公开参政,太平公主更是直接参与了王朝的更替,诛灭“二张”、光复唐室有功,权势显赫,“仪比亲王” 。上官婉儿得到中宗赏识,令其“专掌制命” 。
择偶再婚
汉代女性在再婚问题上有很大自主权
周代女性在婚恋生活中自由度较高,自己物色对象甚至私订终身的情况,在《诗经》中屡有展现 。《国风·郑风·野有蔓草》“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这说的是男女邂逅,情愫暗生 。《国风·召南·摽有梅》“求我庶士,迨其吉兮!”一名单身女子公开征婚,催促有意追求的男子尽快行动 。离异女性虽然哀怨,但可以从容再嫁 。对于男性来讲,也不会歧视再嫁过的女子 。《小雅·我行其野》“尔不我畜,复我邦家 。”就是说,你不再爱我,那我就回家去 。
而汉代女性在再婚问题上,也有相当大的自主权 。卓文君新寡,改嫁司马相如,后者因才华得到汉武帝赏识;汉武帝本人的母亲王太后,在嫁给景帝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和一个女儿;武帝姐姐平阳公主先嫁平阳侯再嫁大将军卫青;武帝外祖母臧儿也是嫁过两次,因此王太后和国舅武安侯田蚡是同母异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