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古代亲子鉴定:如何滴血认亲?真的可靠吗?

【揭古代亲子鉴定:如何滴血认亲?真的可靠吗?】 古代“滴血认亲”的方法 , 分为两种:一种叫滴骨法 , 另一种叫合血法 。滴骨法早在三国时期就有实例记载 , 是指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 , 观察是否渗入 , 如能渗入则表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统关系;合血法 , 大约出现在明代 , 是指双方都是活人时 , 将两人刺出的血滴在器皿内 , 看是否凝为一体 , 如凝为一体就说明存在亲子兄弟关系 。
犹太国王所罗门以善于断案闻名 。《圣经》中记载 , 有两个妓女争说一个男孩子是自己的 , 僵持不下时 , 所罗门下令把孩子杀掉 , 谁也别要了 。这时有一妇人哭道别杀孩子 , 留下他 , 她愿意自己死 , 于是所罗门就把孩子判给了她 。因为真正爱这个男孩的人绝对是不忍心将自己的儿子劈开的 。
在中国 , 也有类似的记载 , 北魏时李崇在扬州做判吏 , 县民苟泰的儿子3岁时走失 , 以后在赵奉伯的家中发现 , 但苟家和赵家都说儿子是自己家的 , 又都有邻证 。郡县断不了这个案子 。上级判吏李崇用了一计 。他把两个“父亲”与儿子分别禁闭数日 , 然后突然让狱史去告诉他们:“小儿子已得暴病死亡 , 快去办丧事 。”苟泰一听 , 悲痛不已;赵奉伯只是叹了口气 , 并无痛意 。于是李崇将小儿还给苟泰 , 赵奉伯也叩头伏罪 。
亲子关系的判定在古代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情况下是一个难题 , 这两个例子都是设法观察父母对孩子的真情得到解决的 , 可以说是一种查情法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 , 出现了比这种察情法更有价值的方法——滴骨验亲法 。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中有一则故事 , 记叙山西有位商人把家产全部托付给弟弟 , 自己外出经商 。他客居在外 , 娶妻生子 , 十年后 , 妻子病死 , 他就带着儿子回到山西老家 。这位商人的弟弟怕他回来索要家产 , 就说哥哥带来的孩子是抱养别人家的 , 所以没有继承权 , 不能继承哥哥的家产 。兄弟因此发生纠纷 , 打起了官司 。审案的县官是个昏庸之徒 , 他并不仔细询问商人儿子的具体情况 , 而是照搬古人之制 , 采用“滴血认亲”的做法来验证父子的血缘关系 , 结果 , 父子滴血相吻合 , 县令便把商人的弟弟打了一顿板子轰了出去 。商人的弟弟不相信滴血验亲的结果 。他与自己的儿子刺血相验 , 结果血不相合 。他以此为据上诉 , 告县官滴血验证哥哥和儿子的父子关系是不公正的 。
乡亲们都厌恶他贪婪 , 便向官府作证说:“他媳妇长期与某人通奸 , 那儿子根本就不是他的 , 滴血验亲 , 理应不合 , 他还瞎闹什么?”
官府即把商人的弟弟之妻及所证奸夫某人拘来询问 , 他们供认了通奸的罪证 。至此 , 商人的弟弟惭愧而无地自容赶走了妻子和儿子 , 他自己也弃家外逃 , 连自己的那份家产也归属了他哥哥 。乡亲们也都说理应如此 。
对滴骨验亲的方法 , 纪晓岚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他提出 , 据老官吏讲 , 骨肉滴血相结合在一般情况下可行 。如果在寒冷的冬季 , 把验血的容器放在冰雪上 , 温度极低 , 或在夏天使用盐或醋擦拭容器 , 使容器里有酸咸的气味 , 那么 , 所滴之血一接触容器 , 就会立即凝结 , 就是至亲骨肉之血也不会结合 。认为滴血验亲法在某种程度上可用 , 并不足以作为断案饿依据 , 只能做个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