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补助金是一种工伤保险待遇 。当事人要带着工伤认定书、工伤待遇申报表、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出院小结、费和费用清单、在单位填写并已盖章的工伤待遇申报表等资料,到医疗保险管理处递交材料 。医疗保险管理处审核完认为可通过后,当事人可领取工伤补助金 。
法律依据
【工伤医疗补助金在哪里领取 工伤补助金怎么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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