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法律大于皇权的瞬间,这些帝王无一不是明君( 二 )


御史台的谏官王贽对此事却有不同的意见,他认为皇帝不是专业的法官,如果审判过程中掺入自己感情以致失去公允,那么将来刑法官员审判就会失去评判的标准 。并且如果皇帝都亲自审案子了,那么国家的司法体系一定会遭到破坏,出现名存实亡的现象 。
王贽坚持,“请自今悉付有司正以法” 。
宋仁宗也不敢再逞强,只好答道:“许之” 。
三、结论
当然,不同的例子也不是没有 。唐太宗李世民算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代明君了,然而他可以因为一匹心爱的骏马暴亡而随意杀了养马人 。明朝开国之主朱元璋为了自己的政治捭阖,可以凭借明初四大案将数万生命为自己的政治目的陪葬 。
普鲁士的法官为什么敢判国王败诉?柯克爵士为什么敢把英王挡在法院门外?宋仁宗又为什么会顾忌法律?恐怕这就是对法律的理解 。
古人经常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中国古代将皇权定位在法律和社会力量之上,没有任何机构和力量可以制衡 。法律的作用完全在于帝王自己的认识 。
所以在封建社会里权力太重要了,它贯穿于各个角落,深植于人的思想之中 。也正因为如此,权力的姿态才对许多人有一种难以抗拒的魔力和诱惑!也正因为如此,宫廷剧的火热未必全因为内容的制作精良!
封建社会已经过去,法律是所有人的法律,权力也是所有人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