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租房信息网 泰州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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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 。
1.申请时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满1年 。
2.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1年 。
3.在市区无住房 。
4.具有全日制大中专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从毕业的次月起算) 。

【泰州市公租房信息网 泰州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申领指南】二、申领程序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按下列程序办理:
 ?。ㄒ唬┥昵肴讼蛴萌说ノ惶岢錾昵?nbsp;, 填写《泰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

 ?。ǘ┯萌说ノ怀跎蠛蠼咸跫夜疚抟煲榈纳昵肴瞬牧媳ㄋ退诘刈〗ú棵?。具体材料包括:
1.《泰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租赁安置方案;
3.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新就业人员还应提供大中专以上学历证明);
4.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申请人收入核定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
7.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予以保证的担保书;
8.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ㄈ┚蠛朔咸跫模?由区住建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住建部门予以登记 , 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向社会公布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建部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 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