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区全职人才申请人才公寓指南

聊城高新区全职人才申请人才公寓指南

聊城市高新区全职人才人才公寓申请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已在聊城高新区范围内缴纳社保,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提供免租金人才公寓,最高支持3年 。
(1)经国家、省、市、区各级人才工作主管部门评审认定的人才,优先租用;
(2)《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引人才促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施行后,区内新引入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院所(指“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全球TOP200高校(参照国际QS和TIMES上年度排名))全日制本科生 。副高级及以上或相当层次人才 。
二、申请材料

1.《聊城高新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学位学历证书、缴纳社保证明、省市区人才认定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骑缝章;
5.申请人及配偶在聊城市主城区无住房证明;
6.申请人近期彩色一寸照片二张;
7.申请人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申请 。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聊城高新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报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不受理个人申请 。

2.资格审查 。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结合房源数量,确定入住人选 , 报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3.社会公示 。根据确定入住对象,在高新区相关网站及申请企业进行公示 , 公示期为3天 。
4.办理入住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和入住人才到人才公寓缴纳入住押金,签订入住协议书,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
四、相关费用
1.房屋租金 。符合条件的人才免收租金 。
2.物业管理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或招标价格标准执行 。

3.物业管理费实行定期预交的办法,由用人单位或人才每季度或每半年向人才公寓物业管理单位缴纳一次 。
4.租住期间产生的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生活垃圾处理等费用由租住者承担 , 按有关规定及时缴纳 。
五、入住期限
人才公寓采取随时申请 , 随时审批的原则 。人才公寓入住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 。协议期满后需续住的,由用人单位及人才在入住协议期满前1个月提出申请,经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后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 。
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每人可分配一套人才公寓,博士研究生及以下人才分配一间人才公寓 。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和个人需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入住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二)若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可同时申请 , 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安排入住一套人才公寓;若夫妻双方仅一人符合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经人才申请 , 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可住一间房;若人才确有需要,与子女或父母同住的 , 可申请一套公寓并支付一半房租,为500元/月 。人才需与相关亲属同住 。
(三)对弄虚作假骗取配租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资格 , 收回相应的人才公寓,5年内取消其再次申请人才公寓的资格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将由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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