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东阿县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聊城住房补贴


聊城东阿县租房补贴申请指南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年1月1日后在当地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首次就业指2021年1月1日前未参加过工作,且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021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地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未发生过房屋交易行为,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

二、补贴标准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标准不低于300元/月,各镇、办事处可以按照新就业无房职工学历层次、家庭成员数量等因素分级确定补偿标准,每上调一级标准不低于50元/月 。

新就业无房职工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不重复享受补贴 。

已享受或正在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人才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财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5年内房屋被征收未安置的家庭)的人员不列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范围 。
三、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集中申报
四、补贴发放
阶段性租赁补贴发放一般应在审核通过的当月起按月或季度发放 。
补贴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拨付 。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
对超过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保障对象资格条件的 , 可按规定变更保障类别,继续申请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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